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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誤把癌癥當痹癥醫院賠30萬
患者被漏診21天,后醫治無效去世;醫院被判承擔60%責任
朱女士在一家中醫院被診斷為腰間盤突出并住院21天。但出院后朱女士仍感不適,到另一醫院就診得知患宮頸腺鱗癌,因醫治無效去世。家屬認為中醫院誤診并起訴索賠。近日,北京延慶法院一審判決醫院賠償朱女士家屬30萬元。
家屬訴稱,朱女士一直腹痛,到該中醫院就診,中醫科診斷為痹癥,西醫科診斷為腰間盤突出,住院治療21天后出院。但出院后朱女士仍感到腹痛,隨后到一腫瘤醫院就診,被診斷為宮頸腺鱗癌。家屬認為,中醫院出現誤診,致使朱女士未及時得到治療,要求中醫院賠償。
中醫院辯稱,醫院只是醫療過程中存在一些瑕疵。
司法鑒定認為,中醫院的漏診行為在醫療過失中的參與度為40%-60%。
法院審理認為,中醫院應承責60%,并判決賠償患者家屬30萬元。(記者陳博 通訊員趙永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