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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從國家治理的高度來看待財政改革,其重要性大大提升。
財政是我國新一輪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領域。可以預見,未來財稅改革對經濟社會發展的驅動作用將進一步顯現,改革紅利將加速釋放。
稅收不再是預算任務
細讀《決定》可以看到,以“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為目標,未來將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等。
關于改進預算管理制度,《決定》提出,審核預算的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
對此,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指出,稅收將不再是預算確定的任務,而是轉為預期目標。
在現行收支平衡的預算審批制度下,地方每年必須完成一定的稅收任務,否則就會擴大赤字。而我國現行預算法規定,地方各級預算不列赤字。
然而,“稅收指標包袱”易帶來預算執行“順周期”問題:經濟較熱時,完成稅收任務比較容易,財稅部門傾向于少收點,藏富于民,民間錢越多,經濟就越熱;經濟偏冷時,財稅部門為完成稅收任務傾向于多收點,就會收“過頭稅”,民間錢少了,經濟就更冷。
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表示,這一原則確定,有利于稅務機關按照法律法規征稅,不是為了完成任務多收或少收。“相對于財政收入,老百姓更關心的是錢花到什么地方去了。未來財政預算應該更加強調預算支出,預算支出應更強調民生。”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