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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證券交易所28日宣布對上海多倫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多倫股份”)、多倫投資(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多倫投資”)和多倫股份實際控制人鮮言公開譴責。
上交所說,該所于2013年8月14日向多倫股份及實際控制人鮮言發出《關于對上海多倫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有關事項的問詢函》(上證公函[2013]1215號,以下簡稱“《問詢函》”),要求公司和鮮言針對媒體質疑天津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天信沐雪巴菲特一號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與鮮言存在關聯關系等情況提交詳細的書面說明,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進行披露。但公司及鮮言未按要求針對《問詢函》中的相關問題作出明確答復。
2013年8月22日,該所向多倫股份、控股股東多倫投資及實際控制人鮮言發出《關于要求上海多倫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限期改正的決定》(上證公函[2013]1231號,以下簡稱“《決定》”),要求多倫股份和鮮言于2013年8月27日17:00前,按照《問詢函》的要求詳細、如實、正面、全面地回答所有問題,并以書面形式回復上交所,同時要求公司將書面答復、《問詢函》以及《決定》以臨時公告的形式進行披露,并要求多倫投資積極配合本所監管工作,督促協助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履行上述相關義務。多倫股份和鮮言仍未按照《問詢函》和《決定》的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書面答復并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多倫投資也拒絕配合上交所監管工作,未督促協助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履行上述相關義務。吳黎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