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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7月11日訊記者王信川報道:中國人民銀行今天發布《關于簡化跨境人民幣業務流程和完善有關政策的通知》,宣布進一步簡化跨境人民幣業務流程。
在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方面,通知要求,境內銀行可在“了解你的客戶”、“了解你的業務”、“盡職審查”三原則的基礎上,憑企業(出口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企業重點監管名單內的企業除外)提交的業務憑證或《跨境人民幣結算收/付款說明》,直接辦理跨境結算。此外,企業經常項下人民幣結算資金需要自動入賬的,境內銀行可先為其辦理入賬,再進行相關貿易真實性審核。同時,鼓勵境內銀行開展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業務。
隨著人民幣在跨境使用中不限于滿足貿易結算需求,越來越多的跨國公司希望使用人民幣對內地分支機構注資、提供股東貸款。央行對此給出了支持?!锻ㄖ芬幎ǎ硟确墙鹑跈C構可向境內銀行申請辦理人民幣境外放款結算業務。具有股權關系或同由一家母公司最終控股,且由一家成員機構行使地區總部或投資管理職能的境內非金融機構,可使用人民幣資金池模式向境內銀行申請開展人民幣資金池境外放款結算業務。境外發債方面,《通知》規定,境內非金融機構可按規定向境內銀行申請開立人民幣專用存款賬戶,專門用于存放經人民銀行同意從境外匯入的發債募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