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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6月24日訊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3811.23萬元,其中,證件會本級和所屬吉林、黑龍江、陜西3家證監局未經批準,在項目中列支基本支出、提高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等,涉及金額211.23萬元。
以下為全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證監會本級和所屬黑龍江證監局等6個單位,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一、基本情況
證監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證監會本級和36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財政部批復證監會2012年度部門財政撥款預算支出為137 039.89萬元,證監會決算(草案)反映的當年財政撥款支出92 522.20萬元,其部門預算與執行結果的差異總額為44 517.69萬元,差異的具體情況及產生原因見附件1。
本次審計證監會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65 283.04萬元,占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47.64%。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3811.23萬元,其中2012年211.23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521.07萬元。上述問題對證監會2012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影響見附件2。
審計結果表明,證監會本級及此次審計的所屬單位2012年度預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預算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及有關會計制度規定,對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已進行了整改。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2012年,會本級和所屬吉林、黑龍江、陜西3家證監局未經批準,在項目中列支基本支出、提高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等,涉及金額211.23萬元。
2. 截至2013年3月,所屬黑龍江證監局尚未就其于2010年支付財政專項資金3600萬元購買的房產辦理過戶手續,也未簽訂相關協議維護自身權益。
此外,會本級還存在政府采購預算未按規定辦理調整或補報手續等不規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