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股民呼吁取消紅股所得稅
A股市場一直以來的傳統,就是愛炒高送轉。盡管送股本身并沒有給投資者增加什么額外的收益,但投資者總是樂此不疲,高送轉的企業總能在市場上引發一波炒作。可很多人并不知道,上市公司送的紅股是需要繳稅的。而根據去年底經國務院批準的差異化股息紅利稅新政,某些情況下扣稅可能比得到的分紅還高,也就是分紅還得倒貼錢,廣州的張先生就有這樣的遭遇。
分紅之后倒貼錢
廣州的一位投資者張先生在2月8號買入了上海新梅(600732.SH)的股票,并在3月6號賣出。而在此期間,該股票實施了每10股送8股派1元的分紅方案。
“我在3月6日賣出股票以后,資金就被凍結了,并分別在3月7號和3月8號補繳稅款,而派息收入則是在3月14日才打進賬戶。”張先生稱。結果,張先生只取得了4000多元現金分紅,卻交了近1萬元的稅款,張先生很困惑。
幾經研究之后,張先生發現了如下兩條原因:
首先,紅股是要交稅的。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條款,個人因持有中國的債券、股票、股權而從中國境內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需按比例繳納個人所得稅。對于所送紅股,則依然按相關比例稅率繳納個稅,以派發紅股的股票票面金額為收入額計征。以資本公積金轉增的股本,則不征個稅。
其次,去年11月份國務院批準實施的差異化股息紅利稅新政加大了張先生的稅率。 新政策規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對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紅利所得按持股時間長短實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持股超過1年的,稅負為5%;持股1個月至1年的,稅負為10%;持股1個月以內的,稅負為20%。而張先生持股時間未超過一個月,因此不得不補繳了20%的“重稅”。
在本次分紅方案中,送股的8股股票,要按照該股票面額1元計算,支付20%的紅利稅,相當于每10股要繳稅1.6元的稅款;再加上現金分紅1元的20%紅利稅,即需要繳納0.2元。整體上計算,張先生只獲取了每10股1元的股息收入,卻要為每10股股票支付1.8元的紅利稅。
“一開始我不知道送股也要抽稅,后來自己研究明白了。”張先生表示。“如果早知道,我肯定會考慮提早買入,或者在登記日之前就把股票賣了,避開20%的重稅。”
事實上,張先生的情況并不是只有特例,很多投資者已經在懵懂之中,繳了20%的最高稅率。“多數客戶的資金量比較小,都還沒有發現這個問題。”上海某券商營業部負責人稱。
誰還敢玩“高送轉”
張先生的遭遇引發了眾多的議論,不少股民表示,炒了這么多年股,才知道紅股要交稅,而且居然還要倒貼錢。
“如果是10元的股票,10送10派2.5的方案,除權后總市值(包括稅和現金)不變,但是持股一個月以內則每股要交0.25元的稅,所以在股權登記日收盤買的話,送轉分紅后市值將縮水2.5%。同理,20元的股票如果是10送10派2.5,在股權登記日收盤買的話,送轉分紅后市值將縮水1.25%。股價越高,交的稅越少。建議大家買賣高送轉的股票還需要謹慎對待。”投資者鄒先生分析。
網友李明瑜稱:“這個股市,一天不學習,馬上被收稅!這對短線客絕對構成重要威脅。大家應該關注這條消息,不懂紅利稅的,一定要學習。”
“政策明擺在那里,可年底到年初還有一大堆的股評人吹捧所謂高送轉題材呢。祈求自己持股的這些公司不要頭腦發熱搞送股啊。”一位小投資者這樣說。
“還炒送股不?哈哈,垃圾股玩送股的玩不轉了。 你們去炒這種垃圾股吧。”某機構這樣評價。
“送股這事兒以后還是少做為好。”北京群鯉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孫旭東這樣說。
呼聲:應取消紅股所得稅
在議論聲中,不少人對紅股需要征稅產生了質疑。
“送股根本就不算真正的分紅吧,連分拆也交稅。”一位投資者產生了這樣的質疑。
“紅股也要稅,高送轉坑爹沒商量。”網友葉為王說。
“無論是直接以當期盈利、未分配利潤對股東派送紅股,或以盈余公積金派發紅股,抑或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股民手上的股票是增加了,可到手的現金財富并沒有任何增加;紅股發與不發、股本是否轉增,股民所擁有上市公司的權益或者對上市公司的剩余財產索取權,都不會有任何變化。以當期盈利、未分配利潤對股東派送紅股,以及以盈余公積金派送紅股,投資者到手財富沒有增加,對此征收所得稅,從法理上也站不住腳。”評論員熊錦秋說。
“對紅股是否是應稅所得,美國最高法院曾經提出,上市公司派發紅股,投資者實際上并沒有從公司中拿走任何財產,沒有增加股東利益,不應被認為是收入,進而認定紅股并非應稅所得。美國的個人所得稅立法,將股東是否實現了收入作為判斷是否征稅的標準,這才是比較合理的。”熊錦秋進一步解釋說,這么多年來,滬深股市投資者之所以對紅股稅收問題不大重視,是因為按《關于股份制企業轉增股本和派發紅股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派發紅股的企業作為支付所得的單位按照稅法規定履行扣繳義務,有時投資者感覺不到紅股所得稅的存在,并非沒有繳納,而是在不知不覺中被扣繳了。可以肯定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投資者所分到的紅股越多,其所繳納的所得稅越多,其在上市公司的實際利益卻在減少。目前滬深股市紅股所得稅為紅股票面的10%,盡管比例不大,但長年累月,積少成多。其實,細究起來,投資者獲送紅股與所獲的轉增股本一樣,其現金收入并沒有因此有任何增加,為此繳納紅股所得稅,于情于理都很難說得通,理應盡快廢除。
不過,也有投資者為紅股所得稅說了點好話。“的確是不合理的,但是,恐怕沒有紅股稅的約束,市場上玩股本拆分的游戲會更烈!”有網友這么說。
接下來幾個月將是A股的密集分紅期,請投資者們密切關注自己股票的分紅情況,對于高送股的股票,多留一份小心。記者 陶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