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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披露直通車試點業務基礎上,深交所近日擬整體推進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
信息披露直通車是上市公司按照深交所業務規則的要求,將擬對外披露的特定類別公告通過深交所技術平臺直接提交給指定披露媒體,從而實現信息披露的一種方式。在該模式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無需經深交所事前審核。自2011年10月深交所試點信息披露直通車以來,共有266家信息披露考核為A的公司參與直通披露。
直通車試點實施效果明顯,顯著提高了試點公司的披露效率和披露質量。公司普遍反映試點促進了上市公司進一步樹立市場化運作理念,強化了自身的披露責任和意識,披露效率明顯提高。直通車體現了“誠信規范”的制度溢價,多家未入選試點名單的公司要求參與直通車試點。投資者也普遍反映,直通車使其能更加迅速地獲取上市公司信息,從而更及時地作出投資決策。
深交所本次整體推進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擬進一步擴大直通公司范圍和公告類別。除了少數因運作不規范、披露質量低等原因信息披露考核為C、D的公司外,其余信息披露考核為A或B的公司都可以直通披露。涵蓋公司范圍合計占比達86%,直通公司范圍大幅提高。直通車公告類別也適當增加。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信息披露直通車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創新,現階段整體推進信息披露直通車是深交所貫徹十八精神的重要舉措。通過整體推進信息披露直通車,將有利于培育市場主體的市場化運作意識和水平,督促市場主體歸位盡責,形成市場約束和自我規范。同時,直通車業務的整體推進,將推動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監管方式的轉變,有利于提高監管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
深交所相關負責人還表示,深交所增加了直通車業務上市公司內部復核流程,并完善了事后審核的機制。對于上市公司出現重大遺漏、重要公告類別選擇錯誤等情形的,將采取相應的監管措施,切實保障投資者的權益。
目前,深交所已修訂直通車業務規則、開展直通業務培訓準備等工作。本次調整將于2013年2月1日起實施。此外,深交所今后將按常規結合信息披露考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調整直通公司范圍及公告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