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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我們以《交強險5年半巨虧173億元的隱藏賬單:私家車貢獻33億元利潤營業客車成最大虧損源》為題披露了交強險虧損背后的秘密:不同車型對交強險的盈虧影響巨大。其中,以客車、公交、出租車為代表的營業客車整體虧損104億元,是交強險巨虧173億元的幕后最大“黑手”;而家用車及摩托車交強險業務則分別盈利33億元和21億元,是名副其實的“利潤奶牛”。
在采訪調查中,個別公司格外靚麗的細分業務引起記者的關注,比如永安保險的2011年交強險業績報告顯示,2011年期末永安保險摩托車交強險業務累計經營利潤為3.75億元,僅以摩托車交強險這一項的利潤計算,永安保險在35家經營交強險的公司中排第三位,超過平安產險的3.09億元,僅次于中國人保的12.86億元和太保財險的3.93億元,而人保、太保及平安三家公司在摩托車交強險業務上的保費則遠超永安保險。
在摩托車交強險保費并不算太多的情況下,永安保險為何能取得如此優異的業績?
2009年期初利潤暴增7倍
永安保險成立于1996年9月28日,是國內最早開展交強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之一。
據永安保險2011年年報顯示,2011年永安保險的摩托車交強險業務實現已賺保費4912萬元,2011年僅實現經營利潤731萬元。很顯然,其截至2011年底在摩托車交強險這塊累計盈利的3.75億元絕大多數是前幾年賺的,而2011年的年報也顯示,其期初的累計經營利潤高達3.68億元。隨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取了2008年~2010年三年的永安保險交強險報告。
正是這幾份報告,清晰地展示了永安保險這幾年交強險業務的經營情況。報告顯示,2008年~2010年,永安保險摩托車交強險的期末累計經營利潤分別是4756萬元、3.78億元和3.68億元(3.68億元即2011年年報顯示的期初累計利潤)。
由此看來,永安保險摩托車交強險業務目前的良好表現,2009年是關鍵的一年。
不過,正是這份2009年的交強險報告,卻讓人有些看不懂。報告顯示,2009年永安保險摩托車交強險業務當年僅實現已賺保費6764萬元,虧損88.64萬元,由此可見,無論從保費收入還是盈利規模,都不足以支撐其累計經營利潤從2008年底的4756萬元猛增7倍至2009年底的3.78億元,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留意到,造成上述情況的秘密,在于報告顯示的公司2009年摩托車交強險期初經營利潤已經神奇地增長到了3.78億元 (2006年~2008年累計經營利潤為4756萬元,兩者數據差異巨大),為何2009年的數據與2008年的數據不一致呢?
8月24日,永安保險相關負責人在回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時稱,經查,原因有二:一是該公司于2009年1月1日起執行財政部下發的“關于印發《保險合同相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對2008年1月1日和2008年12月31日的交強險業務損益表、交強險業務專屬資產負債表進行了追溯調整;二是該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前期差錯更正的要求,對以前年度會計差錯進行了追溯調整和重新表述。這點在永安保險2009年的交強險報告中也有提到。
事實上,《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也留意到其他財產保險公司2008年期末累計經營利潤與2009年期初累計經營利潤有一定的差距。相關保險公司人士也解釋稱,主要是當時的會計政策發生了變化所致。
利潤數據超同期保費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還了解到,永安保險摩托車交強險2006年、2007年、2008年的保費收入分別是5300萬元、16082萬元、9447萬元,這三年摩托車交強險合計保費收入為3.08億元。
據此,一個讓人奇怪的結論誕生了:2006年~2008年永安保險摩托車交強險業務累計實現保費3.08億元,但其累計利潤卻有3.79億元(按照2009年報告顯示的累計經營利潤),這就意味著,從2006年到2008年這三年間,永安保險的摩托車交強險累計經營利潤遠遠大于其保費收入?
此外,來自永安保險2008年交強險報告中稱,該公司2008年摩托車交強險業務的綜合賠付率為40.37%,2007年摩托車交強險業務的綜合賠付率為37.45%,此外還有手續費支出,為何其利潤會遠高于保費收入呢?
8月28日,永安保險相關負責人回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稱,經核實,2009年期初累計經營利潤高于2006年~2008年保費收入的原因:一是由于會計差錯的調整;二是由于會計政策的變更。其中:會計差錯調整主要涉及到追溯調整分攤的投資收益。而投資收益分攤是按照各業務分部累計的盈虧情況決定。對于虧損的業務分部,其對投資收益非但沒有貢獻,還占用了投資資金。而盈利的業務分部,則分攤到更多的投資收益。據此,摩托車業務調整額達到33188.49萬元,造成調整后的累計經營利潤高于保費收入。
永安保險2006年到2008年的累計利潤由2008年交強險報告中的4756萬元,在2009年交強險報告中突然變成3.78億元,正是來自于永安保險2009年交強險按業務分部(即按家用車、營業客車、非營業客車交強險業務分部)的損益表中。
分攤方式多 各家公司有差異
永安保險2009年的年報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分所審計。8月24日,普華永道相關負責人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永安保險2009年度交強險按業務分部的損益表,是永安保險管理層提供的輔助信息,普華永道沒有對這部分進行審計,普華永道也不對這部分分部信息發表審計意見,而且在普華永道提交的2009年交強險報告的審計意見中也不涵蓋這個損益表。
國內一位長期從保險審計的注冊會計師表示,保險公司交強險報告一般是按其向保監會申辦交強險業務時制定的費用分攤辦法來進行分攤的,如果保險公司要變更交強險的費用分攤辦法,那么需要報保監會批準之后才能實施的。而保險公司報保監會批準的費用分攤辦法,主要還是涉及交強險和商業險之間的費用分攤辦法,并不涉及到交強險具體業務分部(比如家用車、營業客車、摩托車、拖拉機交強險)的分攤。至于保險公司交強險說按業務盈虧情況來分攤投資收益,應該是按承保盈虧情況來分攤投資收益的。
一位不愿具名的注冊會計師表示,一般情況下保險公司交強險費用分攤方法都是需要先報保監會的,對于交強險投資收益的分攤辦法各家公司都不一樣,比較常見的是按現金流來分攤投資收益,如果是按投資收益來分攤,是不專業的。
某險企財務人士表示,保險公司交強險費用分攤有很多種,一般是根據保監會的大框架制定自己的費用分攤辦法,然后報告給保監會,只要不超出保監會的大框架就行,各家公司有自己的費用分攤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