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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交強險業務連續多年虧損,但市場人士認為,交強險業務因為涉及民生所以不太可能貿然漲價。
保監會此前公布的數據顯示,2011年,交強險未能擺脫虧損困局,36家保險公司僅有3家盈利,整個行業五年半累計虧損高達173億元。緣何巨虧5年半,險企突然一朝集體出來喊苦?交強險費率水平是否需要提升?
對此,多位市場人士表示,按照目前虧損的格局,交強險有必要提高費率水平來保證保險公司不虧損。但由于交強險是制度層面且涉及民生的問題,漲價的可能性不大。而且值得關注的是,交強險是“假盈利”還是“真虧損”恐怕還得細究。多位市場人士稱,目前交強險市場經營的原則是“不盈不虧”,保險公司“盈利反而不得利”,因此會傾向于“虧損”。由于經營費用等項目存在監管漏洞,交強險賬目或成為其他費用的轉移地。
市場人士建議,交強險經營“不盈不虧”的前提,應是讓保險公司節約控制成本,而不應該成為管理黑洞。在目前價格難以提高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剔除財產保障、政府補貼形式進行改善。此外,以目前的基準保費作為定價上限,由保險公司自行確定價格下限,讓保險公司和消費者都可以具有市場選擇權,改善保險公司的業務結構,提高保險公司的成本節約意識。
所謂交強險,是中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保險制度,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太平財險1億費用未列去處
保監會數據顯示,去年全年,交強險經營虧損92億元,其中,承保虧損112億元,投資收益20億元。2011年交強險共承保機動車1.14億輛次。保險責任已到期的保費914億元,保險責任未到期的保費增加69億元,賠付成本749億元,賠付率比2010年下降了0.4個百分點;經營費用277億元(含營業稅55億元,救助基金20億元),費用率比2010年降低0.2個百分點。
多位市場人士指出,盡管交強險報告中有經營費用的財務科目,但是對于費用的使用,存有監管漏洞。
根據統計,在14家交強險規模超過10億元的保險公司中,費用率居高的公司分別為太平財險、天平車險、華安保險,其經營費用與已賺保費的比例分別為41.82%、41.16%、37.5%,高于30%的平均水平。
一位財險高管稱,對于中小保險公司而言,費用率會處于較高水平。比如同樣的辦公場地租賃成本,但是保費比較少,或者一些新開的機構,業務還未開展開來,費用率會更高。
但另一種可能性,或是其他費用轉移到了交強險賬目當中。在交強險報告中,所涉及的經營費用分為兩大類,一是專屬費用,這塊費用是直接經營交強險的費用;另外一塊為分攤費用,比如一些經營成本涉及商業車險以及交強險,則經營費用會按照獲得的保費比例分攤至交強險中。但這部分費用比例在監管上很難鑒定。
從具體的交強險報告中,各家公司的經營費用中,專屬費用和分攤費用所占的比例差異性很大,且報告口徑也存在一些差異。值得一提的是,有公司在報表當中存在一些費用去處不明等問題。
以太平財險為例,其交強險的專屬費用為2.78億元,其中手續費0.27億元,營業稅金及附加0.77億元、救助基金0.27億元、保險保障基金0.11億元,四項費用合計占專屬費用的51.08%。而另外一半的費用(1億元)并未詳細列明去處。而去年太平財險虧損1.1億元。太平財險相關人士稱,這是按照統一口徑來報告的。
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稱,交強險制度設計本身存在一定的問題,前端政府定價、后端公司經營的“不盈不虧”的原則,使市場上本來好的保險公司也甘于“墮落”。如果行業整體盈利意味著保費要降低,所以保險公司反倒更加傾向于“虧損”。
建議按不同車種定價
多家財險公司的精算報告提出,預計2012年交強險的保費充足性仍然面臨嚴峻形勢,保單年度交強險最終賠付率仍將處于高位水平。此外,東部省份如江蘇、浙江、山東、廣東已經成為多家保險公司交強險的虧損重鎮。
市場人士稱,公司的業務決策影響著交強險的賠付率。像人保財險等大型公司由于承保的業務量大,賠付成本高,虧損難以避免。而中小公司由于承保車種的業務品質低、出險率高,也會導致巨虧。
針對當前交強險運行中出現的問題,保監會稱,將會同相關部門深入研究交強險的經營模式,提出完善交強險經營模式和建立科學費率調整機制的具體方案,促進交強險制度健康穩定運行。
對此,郝演蘇稱,關鍵問題在于,目前公開信息沒有披露不同類型車種的整體經營情況。從披露上,需要把各種類型的車種定價,盈虧情況進行披露,哪些損失額最高,傷亡損失、財產損失分別是多少。然后再從定價上進行分項改造。
他稱,交強險是關系到制度層面的問題,因此費率提高的難度是很大的。造成交強險賠付高有三大因素。第一,醫療成本提高,造成賠付成本上升;第二,交強險中規定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但車輛發生事故中車輛財產損失100%要進行賠付,是大概率事件,這塊建議從交強險中剔除,單由車損險來解決。第三,一些農用車輛由于三農扶持政策,所征收的保費很低,但是出險率很高,定價與風險極為不對等,既然作為一個強制險種,政府可以給予適當的補貼。
在成本制約方面,郝演蘇建議將交強險的保費不變,把價格作為上限,下限由保險公司自行掌握。以私家車為例,按照規定保費上限為950元,保險公司可以自行考慮承保定價,讓市場來決定交強險的經營。從中一些保險公司能夠給予較合理的價格,同時控制好成本,經營品質好的公司就會在市場上顯露出來。但如果要所有的保險公司按照同樣的價格競爭,要求他們經營上“不虧不盈”,出于利益考慮,保險公司則會出現大片“虧損”。(記者 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