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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編者按:央行昨天宣布,央行日前聯合公安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等五部委下發《關于加強黃金交易所或從事黃金交易平臺管理的通知》,對設立黃金交易所或在其他交易場所內設立黃金交易平臺等相關活動進行規范。《通知》明確,除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機構或個人均不得設立黃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場所(交易中心)內設立黃金交易平臺。正在籌建的,應一律終止相關設立活動。
五部委規范黃金交易平臺:保護投資者利益、防范金融風險
據悉,黃金具有貨幣屬性,是一國央行國際儲備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同于一般的貴金屬。為維護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黃金交易應該在經國務院或國務院相關金融管理部門批準的規范交易場所開展。
此次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黃金交易所或從事黃金交易平臺管理的通知》規定,除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外,任何地方、機構或個人均不得設立黃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場所內設立黃金交易平臺。《通知》的出臺,有利于將投資者引導到合法黃金交易場所進行投資,是保護投資者利益、防范金融風險的內在要求。
下一步,央行將會同相關部門積極指導上海黃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貨交易所做好產品創新和交易系統建設各項工作,引導金融機構規范開展黃金業務,建立健全黃金市場法律法規,加強黃金市場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黃金市場對外開放,穩步推進黃金市場健康發展。
北京工商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所長胡俞越表示,本次下發的《通知》應該是配合國務院此前下發的“38號令”。近年來地下炒金現象數不勝數,坑蒙拐騙日益猖獗,杠桿率有的高達數百倍,所蘊含的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絲毫不亞于各類交易所市場。地下炒金不受法律保護,理應被列入清理整頓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