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視頻播放位置
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記者 李丹丹 苗燕
雖然沒有叫停,但銀監會對房地產信托風險始終沒有松懈。近期,銀監會發布了《關于信托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信托公司立即進行業務合規性風險自查,逐筆分析業務的合規性和風險狀況,包括但不限于信托公司發放貸款的房地產開發項目是否滿足“四證”齊全、開發商或其控股股東是否具備二級資質、項目資本金比例是否達到國家最低要求等條件;第一還款來源充足性、可靠性評價;抵質押等擔保措施情況及評價;項目到期償付能力評價及風險處置預案等內容。
《通知》要求各銀監局進一步加強對轄內信托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的合規性監管和風險監控,在信托公司自查基礎上,逐筆對房地產信托業務進行核查,對以受讓債權等方式變相提供貸款的情況要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予以甄別。對在自查和核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采取措施責成信托公司予以糾正,并對違規行為依法查處。
《通知》還要求各銀監局督促信托公司在開展房地產信托業務時審慎選擇交易對手,合理把握規模擴展,加強信托資金運用監控,嚴控對大型房企集團多頭授信、集團成員內部關聯風險,積極防范房地產市場調整風險。
據了解,今年信托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上升較快,且成為信托公司的重要利潤來源。
部分信托公司今年四季度已覺察到房地產業務的風險,曾自動暫停或減緩了房地產的業務。但銀監會從未叫停該項業務。
銀監會相關人士指出,房地產信托業務是信托公司的合法業務,一直處于銀監會的嚴格監管之下。銀監會將積極落實國家房地產調控的措施,并基于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變化和經濟形勢的發展,加強房地產信托業務的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