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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地方融資平臺的清理整頓工作再進一步。
繼國務院和多部委先后發文加強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管理之后,財政部近日又出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公益性項目債務核算暫行辦法》,明確地方政府平臺公司公益性項目的債務核算流程。
業內人士指出,《辦法》出臺將有助于加快地方融資平臺清理進程,防范金融風險。
《辦法》明確,所謂公益性項目,是指為社會公共利益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投資項目,如市政建設、公共交通等基礎設施項目,以及公共衛生、基礎科研、義務教育、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設項目。而公益性項目債務則指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因上述公益性項目建設所發生的債務。
對于融資平臺公司,《辦法》要求其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制度的規定,對本公司全部經濟業務和事項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并按《辦法》規定就公益性項目債務相關的業務和事項設置輔助賬簿體系,進行輔助核算和報告。
根據國務院此前下發的通知,除了特殊規定以外,還款來源主要依靠財政性資金的公益性在建項目,將不得再繼續通過融資平臺公司融資,而是將通過財政預算等渠道,或采取市場化方式引導社會資金解決建設資金問題。
數據顯示,截至6月末,地方融資平臺貸款余額為7.66萬億元,其中發現有問題的地方融資平臺貸款2萬余筆,涉及金額約2萬億元。據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測算,地方政府的隱形負債在8萬億元出頭,約占GDP(國內生產總值)的20%至25%。
盡管數額巨大,但財政部副部長李勇近日撰文指出,我國政府的整體債務水平尚在安全范圍內,“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雖然蘊含諸多風險,但總體處于可控狀態,且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債務清理工作成效初步顯現”。
(本文來源:上海證券報作者:張牡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