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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近期,內幕交易是被證監會和滬深證券交易所重點監管的領域。昨晚深交所公司管理部撰文指出,自2008年5月以來深交所共有147家公司申請停牌籌劃重大重組事件,其中有45次在停牌后以“條件不成熟”為原因暫停重組程序,而這背后真正的原因是停牌前的股價異動和異常交易受到監管機構的核查和輿論的壓力,即使這些公司暫時退出重組程序,監管部門也仍然會繼續深入核查是否有內幕交易情形。
涉內幕重組是個“泡泡”
在這篇名為《內幕交易:并購重組的攔路石》的文章中,深交所指出,內幕交易者本想憑借“近水樓臺先得月”的優勢,獲取不當利益,但任何有違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基本原則的交易,終會受到市場的懲罰。涉嫌內幕交易的重大資產重組,通常都是一個還沒吹起就破滅的泡泡。
深交所還舉了一個案例,東北某上市公司在股價連續兩天漲幅達15%后,于2010年5月26日公告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公司股票停牌。停牌第二天,證券監管機構就啟動交易核查程序。5月31日,該公司以“條件不成熟”為由,宣布重組中止,當天該股即以接近跌停的價格開盤,第二天再次大跌7%。據記者查證,這家公司就是通化金馬(000766)。
此外,深交所還指出某廣東地區上市公司4月26日大漲后申請停牌重組,但其重組方股東、副總經理親屬、公司出納和司機等內幕信息人士,在停牌前頻繁買賣公司股票,證監會正在對其展開調查,并有可能對資產重組的進行構成影響。事實上,深交所指的就是蓉勝超微(002141)。
申報沒進展多數已立案
同時,深交所還透露,很多公司向證監會申報重組材料后,較長時間都沒有實質性進展,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調查機關對相關內幕交易進行調查甚至立案。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的規定,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不得非公開發行證券,也即不能進行發行股票購買資產類型的重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也要求,收購人或重組方最近三年不得有重大違法行為、涉嫌重大違法行為或有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證監會對上市公司股價異動行為進行調查期間,將暫緩審核上市公司的重組申請材料。此時,即使是一個很好的重組項目,也會因為內幕交易問題而難以如期進行甚至夭折。(丁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