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訂和完善“四大指引”
記者了解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委已經完成《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任認定指引(稿)》,并多次召開了《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任認定指引(稿)》座談會。各地派出機構相關處室負責人,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法律部負責人,以及上市公司高管參加討論和論證。
遼寧證監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在多次論證會上,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參會人員結合日常監管工作中遇到的實際案例,從便于日常監管和增強可操作性方面提出了意見。上市公司高管結合日常經營過程中所遇到的實際問題,著重從認定信息披露違法嚴重程度應考慮的因素、以及免責情形、實質性重組的概念,以及實質控制人變化是否可以作為免除前任責任人的責任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議。
“經過多次調研和討論,取得了積極成果,為《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任認定指引》的早日出臺打下了良好基礎。”深圳交易所有關人士表示。
另據了解,《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執業人員證券違法行為認定指引(稿)》也已擬訂完畢。上海證券交易所有關人士表示,為這一指引更加完善,去年以來監管部門在處理有關內幕交易案件的過程中,對于會計機構和會計從業人員的行為有了更多的關注。比如,前一階段,證監會認定德棉股份未及時、準確、完整披露相關信息,并按照《證券法》有關規定對德棉股份做出了警告并處以30萬元罰款的處罰,同時,證監會還責令負責德棉股份年報審計的山東正源和信有限責任公司會計師事務所改正并處以10萬元罰款,分別給予簽字會計師畢建華、劉彥順警告并處以3萬元罰款。
證監會有關人士表示,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證券處罰的規則體系建設,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出臺證券期貨案件的移送、認定、指定管轄等司法文件,完善民事賠償司法解釋,推動司法機關制定證券行政案件的證據適用規則。
據透露,針對內幕交易問題,證監會一方面正在繼續細化、完善“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兩個認定指引,同時加快推進《信息披露違法案件責任認定指引》和《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執業人員證券違法行為認定指引》等規則的出臺。
構建“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
對于證券市場內幕交易案件的上升,證監會最近明確表示,要不斷完善行政處罰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行政處罰與司法合作打擊證券期貨犯罪的有效模式,促進稽查、審理的協調統一,創新行政處罰工作機制,進一步增強行政處罰委工作的專業性和獨立性。
據了解,證監會等有關監管部門將進一步發揮“三位一體”快速反應機制優勢,嚴厲查處內幕交易違法犯罪行為。建立了證監會機關、派出機構和交易所協作配合、快速反應的“三位一體”工作機制。同時,注重對信訪舉報線索核查,加強對媒體信息跟蹤,拓寬和完善情報渠道,加強與公安機關、司法部門合作,加大內幕交易行為的刑事追責力度。
同時,證監會將嚴格信息披露要求,完善臨時停牌制度,強化內幕信息知情人保密責任,對上市公司高管及親屬買賣股票進行監控。證監會還將進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和知情人登記等監管制度,加強與相關部委合作,完善多部門聯動監管機制,構建綜合防控體系。
“證監會嚴厲打擊內幕交易的決心堅定,將一如既往,嚴格依法查處內幕交易行為,對于涉嫌犯罪者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證監會有關人士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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