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爾多斯MBO空手套白狼
管理層因何低價鯨吞國有資產
MBO一般譯做“管理層收購”,指公司管理者用杠桿融資的方式來購買本公司股份,不過MBO在中國發展中似乎已經變形,甚至淪為合法掠奪國有資產的工具。鄂爾多斯MBO的過程就隱約暴露出侵吞國有資產的問題。
有人稱鄂爾多斯整個MBO過程可謂精心策劃,前后7年分三步一點點地將國有資產據為己有。1996年1月,鄂爾多斯成立職工持股會。持股會中員工的持股比例按照“二八定律”分配,大約20%的管理層分享80%的股權。1999年6月,鄂爾多斯集團經政府同意,以2.83億元受讓了凈資產值高達5億元的32.5%股份。繳款方式比較奇特,首期款只支付10%,且如果無法支付這筆首付,還可將股票抵押給銀行貸款。最后,取代職工持股會的東民公司成立,該公司經過兩次購買,完全掌握鄂爾多斯,而收購國有股權的款項全部由國有股權抵押貸款而來。
據計算,目前集團總資產逾50億元。而鄂爾多斯上市部分市值超過100億元,但管理層僅用9.45億元就買下了集團控制權。這赤裸裸的掠奪國有資產最后卻沒有一個說法。
商報記者 況玉清 張陵洋崔啟斌/文 田藝/漫畫
記者手記
證券市場懸案應善始善終
證券市場的各種案件,在最初推出的時候都讓投資者痛快異常,既凈化了資本市場,又發泄了受害投資者心中的苦悶,雖然最終能夠獲得賠償的并不多,但報仇的感覺也能讓人興奮一段時間。
但是,不少問題在發現之后,往往就沒了下文,或許有些人會在不久之后忘記,有些人假裝忘記,有些人沒有忘記但也無動于衷。就這樣,天大的案子最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留給市場的,是一個又一個懸案。
我個人認為,證券市場的重大案件,最終都應該有個說法,要么是責任人伏法,要么是給相關投資者應有的補償,再或者因此修訂相關法律,以禁止未來類似的案件發生。但是這些往往都沒有,不是繼續審查,就是沒有公告,這樣的情況,投資者已經習以為常。
舉個早些年銀廣夏造假的案子,當時上市公司與莊家聯手,通過虛構出口利潤來粉飾上市公司業績,其股票也成為了市場上的超級牛股。正當公司股價準備從30元繼續向60元進發的時候,公司的造假被揭發出來,銀廣夏股價不斷跌停,直至6元方有人購買,莊家自然死無全尸,上市公司也是傷痕累累,悲慘的中小投資者投訴也沒有用,公司資產本就沒有多少,哪里夠賠償中小股東的損失。
但是這個案子最終還是有了上市公司賠償中小投資者的方案,雖然并不能彌補中小投資者的虧損,但也表達了上市公司的一份補償的心意,這是一個讓人還算滿意的結果,畢竟,銀廣夏沒有成為懸案。
關于ST鹽湖的重組案件卻一直沒有說法,投資者至今也不明白,參與重組的人員購買大量被重組股票算不算違規,如果算,要不要承擔法律責任,如果不算,為什么沒有公開的說明。假如自己有一天也能有機會參與上市公司的重組,可不可以買入大量股票,這些都沒有說,投資者只能自己猜測。
證券市場有三大基石,即公平、公正、公開。如果大多數事情最終都能有一個公開的結果,哪怕這結果并不是投資者所能接受,也是一件好事。如果懸而未決的事情太多,投資者沒辦法分清是非黑白,不僅不利于投資者研判自己的行為,同時也影響投資者的投資信心。(記者周科競 北京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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