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管理政策熱點問答(五)
如何理解外匯管理理念的“五個轉變”?
答:“五個轉變”是新形勢下外匯管理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實踐。我國經濟開放度不斷提高,跨境資金流向復雜、規模增大,銀行、企業和個人便利化需求不斷增長,外匯管理理念和方式需要適時做出轉變。“五個轉變”就是外匯管理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順應形勢變化需要的具體實踐和落實。“五個轉變”的內容是從重審批轉變為重監測分析,從重事前監管轉變為強調事后管理,從重行為管理轉變為更加強調主體管理,從“有罪假設”轉變到“無罪假設”,從“正面清單(法無明文授權不可為)”轉為“負面清單(法無明文禁止即可為)”。
“五個轉變”的出發點是以人為本,著力點是改善服務,立足點是科學監測,關鍵點是風險可控。具體來說就是以風險可控、金融安全為底線,在實現對跨境資金流動全口徑監測分析、有效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的基礎上,逐步減少事前審批,重點加強事后監測管理,最大程度地便利市場主體對外貿易投資活動,充分發揮外匯管理服務經濟發展功能,實現服務涉外經濟發展和提升監管效率的有機統一。
“五個轉變”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在此過程中,外匯管理部門將不斷豐富“五個轉變”的內容,緊跟形勢發展變化的要求,逐步轉變管理方式,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堅持統籌兼顧,在繼續運用行政、法律手段的同時,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促進涉外經濟的健康發展。
當前外匯管理的思路是什么?
答:外匯管理要與時俱進。過去外匯短缺時期,出口創匯是我們追求的重要目標,也是促進國際收支平衡的有效途徑。目前影響我國國際收支平衡的主要矛盾,已由過去的外匯短缺轉為貿易順差過大和外匯儲備增長過快。因此,外匯管理也要從“寬進嚴出”向均衡管理轉變。
外匯管理部門的中心任務是促進國際收支實現基本平衡。國際收支不平衡是絕對的,平衡則是相對的。但國際收支不平衡的規模和幅度都不宜過大。歷史上有些國家出現過幾十年的經常項目順差,但占GDP的比重都不太大。我國經常項目順差占GDP的比重自2005年以來一直在5%以上,2007年高達11%。從長期來看,無論是大規模順差還是大規模逆差都是不可持續的,會對國民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帶來一定影響。
促進國際收支實現基本平衡是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的內在要求,是一個長期、復雜的動態過程。外匯管理要切實加快從“寬進嚴出”向均衡管理的轉變,積極配合中央有關政策,加大對經濟增長的支持力度,以擴大內需為重點,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最大限度地降低因管制給經濟主體帶來的額外成本,最大程度地便利市場主體對外貿易投資活動,充分發揮外匯管理服務經濟發展功能,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與此同時,加強監測預警能力建設,打擊跨境收支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好我國涉外經濟金融安全。
目前對“走出去”有哪些外匯政策上的便利?還有哪些不夠便利?
答:如果說企業和個人的感受,最好從一個投資項目運作過程中來看現在的外匯政策。比如一個境內企業要投資一個境外項目,首先需要進行前期的調研考察論證,必然需要一部分外匯,現行外匯政策允許匯出不超過投資總額15%的前期費用,費用不足的還可以另行申請。
考察之后,決定要做這個項目,接下來的環節是項目審批。傳統意義上,外匯局是“批外匯”的,目前外匯局實行登記備案制度,只要境內企業的境外投資項目符合國家的境外投資產業政策并獲得商務主管部門的批準,在外匯管理方面,沒有境外投資金額、投資資金來源或數量的限制,所謂“批外匯”已經是歷史。批完項目就是匯出資金,只要前期手續合規,企業可以直接到銀行辦理,銀行負責向外匯局反饋資金匯出情況,企業不用到外匯局“打照面”。
境外企業的成立、發展壯大,離不開資金支持。境外企業在當地沒有根基,想從境外金融機構融資一般需要得到境內母公司擔保,這種擔保符合現行外匯政策,今后還要進一步簡化。經外匯局批準,境內母公司還可以在規定額度內對境外企業放款,也就是母公司直接“貸款”。
從此可見,“走出去”的外匯便利政策實際上貫穿了投資的全過程,境外投資用匯需求也可以得到有效滿足。當然,近年來境外投資發展很快,形式更加多樣,有時法規制定相對滯后,操作上缺乏依據,大家都需要“路線圖”,這些政策需求已經列入我們今后的工作重點。但也有些原來不夠規范的行為現在規范了,至少要履行手續拿個“通行證”,需要大家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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