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新股發行定價市場化一直是個爭論較多的問題。在全流通的背景下,新股發行定價如何真正地走向市場化,需要在機制上做出必要的調整和完善。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的多位業內人士認為,將現行詢價機制中的初步詢價和累積投標詢價的兩次報價合并為一次,同時將報價與申購緊密掛鉤,以詢價機構實際認購價格和認購數量約束隨意報價的行為,可以促使詢價機構依據收益和風險相匹配的原則進行報價和申購。
受訪專家認為,由于中國證券市場存在的需求旺盛以及市場定價機制的欠缺等原因,目前的詢價機制也存在定價偏高、機構非理性爭奪發行份額等問題,相關制度需要進一步完善。
今年以來,證券監管層多位負責人均表示,新股發行的核心問題是建立市場化定價機制;要通過強化各主體責任,逐步完善新股發行的價格形成和股票承銷機制,推進新股定價的進一步市場化。有關負責人同時表示,建立和完善新股發行的市場化定價機制,可以實現合理配置資源,促進資本向代表中國經濟未來發展方向的產業聚集。
受訪的業內專家強調,盡管目前國內資本市場的參與主體在不斷成熟,但解決新股首日漲幅過大、過度炒作、報價機構的報價行為不夠誠信等問題,仍然是一項重要任務。A股的定價機制的進一步市場化,將令各參與主體的定價研究能力得到更為充分的鍛煉和發揮。
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認為,市場化的發行制度對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有一定的照顧,定價更加合理。而通過新股發行市場化改革,向成熟市場發行制度過渡,將對證券市場帶來正面影響,市場將更加合理化和公平化。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表示,所謂新股發行的市場化定價機制,就是讓新股的發行市盈率貼近二級市場的平均市盈率,或是貼近二級市場同行業的平均市盈率。這樣,通過提高新股發行價格,可以壓縮新股上市首日的暴漲空間,從而“倒逼”新股申購中簽率的大大提高。
也有專家建議,新股發行的市場化定價可以采用荷蘭式競價方式。具體做法是網下與網上同步、機構與散戶同步,將所有新股申購者按申購價從高到低排序,直到累計加總的申購股數達到新股發行量為止。截止到此的最后一位申購者的出價即為中簽者的統一申購價,出價高于該最后一位申購價的申購者均為中簽者。
不過,有專家認為機構與散戶同步報價、將所有新股申購者按申購價從高到低排序的做法并不可行,更有傾向性的意見是通過制度設計,約束詢價機構的誠信行為,使其接近真實的市場供需情況。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中心主任徐洪才提出“完善累計投標詢價發行定價方式,‘綁定’參與詢價的各類機構投資者”。他解釋,在這方面,除了實行詢價認購資金提前全額到賬和杜絕“虛假認購”外,還可考慮“兩步詢價并為一步詢價”、“采取紅鞋制度”和“完善回撥機制”等,加強對機構投資者的制度化約束。
針對有的機構在初步詢價階段報高價卻不參與實際申購的問題,有券商高管建議,讓詢價機構繳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將詢價對象的報價行為與其真實的申購行為聯系起來,使詢價對象的報價成為其申購的承諾,如果出現不誠信詢價行為便沒收其保證金。另有專家提出,對于不誠信報價的詢價機構還應當制定相應處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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