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手續費超支
險企淪為銀行“長工”
證券時報記者朱成碧
本報訊在銀保業務不斷縮水的同時,保險公司還面臨著銀行要價不斷上漲的壓力。據了解,目前一些保險公司在銀行渠道的實際支出已經超過客戶向保險公司繳納的初始費用,銀保渠道費差損不斷擴大。保險公司這種近乎于賠本賺吆喝的狀況無異于是在為銀行“打長工”。
保險公司人士表示,保險公司支付給銀行的費用,主要通過“大賬”和“小賬”兩個渠道流入銀行。“大賬”主要包括保險公司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以及培訓費,而培訓費中往往包括了銀行工作人員的業務提成。其中,手續費一般是與銀保規模直接掛鉤,以事先約定的費率進行支付,其費率一般從2.5%至4%不等,最高可達6%;而保險公司給予銀行業務員的提成也與銀保規模直接掛鉤,該項提成大多被列入保險公司的培訓費支出項下,其費率約在3%至2.5%之間。以行業平均水平粗略推算,保險公司支付給銀行“大賬”的費率大約在5%左右。
而對于銀保費用的灰色地帶“小賬”部分,知情人士表示,這一部分主要包括了賬外手續費以及保險公司用于銀行網點的促銷競賽活動、發放給銀行業務員的禮品以及旅游等費用支出。目前,保險公司支付給銀行的賬外手續費一般在0.5%至1%之間,費用總額往往與銀行代理保險產品的總保費規模大小相掛鉤,以各家保險公司與銀行事先約定的賬外支付率為準。此外,諸如禮品、活動經費之類的“活性”支出,則難以細數。綜合來看,這種“小賬”的支出往往由銀行分行及其相關的公司提供各種形式的發票,通過各種方式給保險公司入賬,從行業平均水平來看,其粗略計算的費用則大約在0.5%以上。綜合“大賬”和“小賬”之后,可以粗略推算出,保險公司銀保業務的綜合支出約為保費規模的5.5%至10%以上,高于保險公司向客戶收取的0至10%的初始費用。
“在部分地區,原本業務提成較低的期繳產品的費率已經從3%增加到7%左右,比以往躉繳產品的提成比率還要高出3至4個百分點。”一位銀保負責人表示,這就進一步削薄了保險公司在銀保業務上的利潤空間。在少數不規范的網點,一些業務員甚至拿著與銀保業務毫不相干的發票要求保險公司報銷。而由于銀行在銀保網點所掌握的主動權,保險公司只得為這筆沒頭腦的賬目買單。
對于種類繁多的銀保經營費用支出,接受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表示,“保險公司的固定收益類的銀保產品一般不向客戶收取費用,主要依靠投資運作獲益,而保險公司每年都會從總收益中撥出一部分資金專門用作銀保業務費用支出。”該人士指出,這部分資金多由各家保險公司總公司層層下撥,并預留一部分資金獎勵給銷售業績突出的網點和相關的業務人員,以及用于其他的活性支出,但是由于盲目追求保費規模、惡性提高渠道手續費及銷售激勵費用,眼下一些保險公司銀保渠道出現超標性費差損(實際支出費用超過定價時設定的傭金、手續費標準支付傭金或手續費形成的費差損)并有不斷擴大的趨勢,保險公司在銀保業務上捉襟見肘,經費“超支”的情況已經屢見不鮮。
編者按
基金公司管理費的一半、券商經營產品首年收益的三分之二、保險公司銀保產品幾乎全部手續費,悉數落入銀行口袋。在銀行存貸利差縮減的背景下,銀行開始緊盯了中間業務收入,不斷抬高銀行渠道代理費用的要價,一場由手續費引發的“博弈”在銀行與券商、保險、基金之中升級。
券商理財受累銀行渠道高要價
證券時報記者韋小敏
本報訊以往一向自產自銷的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從2008年起將注意力轉向了銀行渠道。而銀行渠道向理財產品收取的高費率,也讓初入銀行門的券商感受到了極大壓力。
據券商人士介紹,目前券商集合理財產品在銀行渠道銷售,需繳納給托管銀行的費用包含4個部分,即認購費、銷售鼓勵費,管理費和業績提成的抽成。首先,投資者通過銀行渠道購買理財產品交的認購費,券商需全數繳納給銀行。其次,券商會按銀行銷售產品的數量給銀行0.2%~0.3%不等的銷售鼓勵費。這兩部分屬于券商理財產品在銷售期應繳納給銀行的費用。當券商集合理財產品正式成立后,券商會在產品的管理費中提取一定比例交給銀行,作為后續的費用。具體提成比例,因券商和銀行而異,一般是管理費中的20%。另外,業內人士介紹,部分營業網點多、銷售能力強的銀行甚至要求券商必須從理財產品的業績提成中抽取一部分交給銀行。
上述種種費用累加起來,對券商造成了不小的運營壓力。部分券商表示,通過銀行渠道銷售產品的費用基本上占到券商經營產品首年收益的1/3~2/3。此外,券商還必須支付理財產品推廣、運作期間的種種費用,一些產品成立的首年甚至出現賠本賺吆喝的現象。
費用已經不低,那么銀行能否在產品銷售中擔起大梁呢?某中小型券商的相關負責人則透露,在與銀行簽署托管協議時,雙方會口頭約定銀行應承擔的銷售規模,目前券商普遍對銀行的要求比較低。但是,由于要銷售的理財產品種類繁多,銀行經常難以完成任務,即便在此情況下,券商的各種費率還需如數繳納。
業內人士認為,券商自身銷售理財產品的銷售渠道有限,在弱市中要做大規模,借道銀行是必然選擇。對于銀行而言,客戶群龐大,需要依靠其渠道銷售的理財產品眾多,可選擇范圍廣,券商只是其中之一。因此,在與銀行的合作中券商總是處于弱勢。
另外,東海證券資產管理部的相關負責人也表示,雖然對券商而言銀行的收費已經很高,但與基金公司或一些別的理財產品繳納給銀行的費用相比,券商的費率還屬于較低的。同時,券商理財產品的銷售門檻又比較高,因此在代銷費率上券商不具備和銀行討價還價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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