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配售或公開發售方式轉讓所持股份
達到或超過150萬股的,鼓勵在大宗交易市場轉讓
滬深交易所昨日就實施《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有關問題分別發出通知,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可以通過大宗交易系統,以配售方式或公開發售方式轉讓其所持股份。
兩家交易所在通知中表示,對于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東預計在未來一個月內公開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數量雖未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1%,但達到或超過150萬股的,鼓勵在大宗交易市場轉讓。
通知指出,交易所會員及合格投資者可以直接參與大宗交易系統的業務,其他投資者應當委托會員參與交易。合格投資者的資格和申請程序另行規定。通知還要求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在大宗交易系統的轉讓應遵守交易所《交易規則》的相關規定,信息披露義務人應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滬深交易所2006年各自修訂的《交易規則》規定,大宗交易的交易時間為交易日的15:00-15:30;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有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該證券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范圍內確定;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價之間自行協商確定。大宗交易不納入兩交易所即時行情和指數的計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結束后計入該證券成交總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