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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建共治共享拓展社會建設新局面——深入學習《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
習近平總書記在《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第13個專題中,通過對社會建設問題中的公共衛生、社會發展、文化教育、社會保障、體育事業五個方面的論述,深刻闡述了“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加強社會建設”問題,對于新階段加強社會建設、拓展社會建設新局面具有重大指導意義。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十四五’時期如何適應社會結構、社會關系、社會行為方式、社會心理等深刻變化,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健全全覆蓋、可持續的社保體系,強化公共衛生和疾控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加強社會治理,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都需要認真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這需要我們在社會建設領域,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更加注重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共建共治共享開創社會建設新局面。
一、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增進人民的福祉
改善民生,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最直接的表現方式。在現代化發展新階段,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廣泛,對高質量就業、優質醫療服務、教育公平、住房改善、健全的社會保障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適應這些新變化,我們需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按照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的工作思路,帶領人民不斷創造美好生活。
(一)在就業方面,要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首先,要堅持經濟發展的就業導向,構建經濟增長和促進就業的良性循環。其次,通過鼓勵創業帶動就業和積極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再次,在信息化、互聯網等新技術的影響下,完善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和多渠道靈活就業的保障制度。
(二)健全全覆蓋、可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當前,我國擁有世界上規模最大的社會保障體系。在新的發展階段,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擴大制度覆蓋面;面臨人口老齡化問題,我國正積極構建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面對新形勢,我國正深化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覆蓋全面、分層分類、綜合高效的社會救助格局。同時,在醫療保障方面,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在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方面,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聚焦于社會中低收入群體和新市民,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
(三)強化公共衛生和疾控體系。第一,加強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在理順體制機制、明確功能定位、提升專業能力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第二,把增強早期監測預警能力作為健全公共衛生體系當務之急,建立分級分層分流的傳染病救治網絡,建立健全統一的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第三,健全重大疫情政府主導、公益性主導、公立醫院主導的救治體系,全面加強公立醫院傳染病救治能力建設,把我國重大疫情救治體系和能力提升到新水平。
(四)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人口問題,根據我國人口發展變化形勢,作出逐步調整完善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重大決策。黨的十九大指出,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加強人口發展戰略研究。2021年7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指出要通過生育政策的改革,改善人口老齡化結構,保持適度人口總量和勞動力規模,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完善黨領導下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
一個現代化的社會,應該既充滿活力又擁有良好秩序,呈現出活力和秩序有機統一的局面。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即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推進社會治理體系現代化。
(一)加強黨對社會治理的全面領導。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本質特征。加強黨對社會治理的全面領導,就要把基層黨建融入基層社會治理。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把加強基層黨的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作為貫穿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一條紅線”。在基層治理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同時也要發揮好共產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最大限度維護好群眾的利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鞏固黨執政的社會基礎。
(二)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首先要加強服務型政府建設,深入推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提供更優質、更高效、更貼心的服務。其次,加強有限型政府建設,動員基層社區自治組織、社會組織、企業參與提供公共服務,激發社會治理的活力。再次,加強法治型政府建設,用法律和制度對社會其他主體提供的公共服務進行有效管理和監督。最后,加快數字型政府建設,提高政府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發揮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作用。社會組織在參與基層社會治理的過程中,可以有效地補充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的不足,更好地服務群眾多元化、多層次的需求,在規范社會成員行為和及時化解社會矛盾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黨和政府要積極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培養相關專業人才,在保證黨的政治引領前提下,提升協同共治的能力。
(四)引導公眾參與,激發社會活力。積極引導社會公眾參與是當前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改革的一項重點任務,其關鍵是在基層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事務中,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暢通基層群眾參與社會治理的各種渠道,真正實現社會治理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社會治理新局面。
三、實現黨領導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結合”,積極完善智慧治理,推進社會治理方式現代化
當前,我國社會治理方式正在從行政性單一化管理向黨領導下的基層多元共治方式轉變,從以往硬性治理方式向柔性化治理方式轉變,從傳統的粗放式管理向現代精細化治理方式轉變,實現社會治理方式現代化。首先,健全基層群眾自治制度。要加強基層組織規范化建設,健全基層自治機制,優化基層組織服務格局。在基層組織建設上,要強化黨組織領導把關作用,規范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在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廣泛實行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從制度上程序上夯實人民群眾在基層自治中的主體地位。其次,推進基層法治和德治建設。德治和法治歷來是基層治理的重要方式,道德是人的行為價值取向,法律是人的行為底線,兩者相得益彰,相互補充,共同維護社會的秩序。基層治理要以法治作為保障,提升基層黨員、干部法治素養,引導群眾依法參與基層社會治理。依法制定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確保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基層治理還要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融入基層社會治理當中。為此,要健全基層道德評議機制,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在物質文明提高的基礎上,發展公益慈善事業,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基層治理,提高基層的社會文明程度。再次,加強基層智慧治理。中央提出智能化治理和加強基層智慧治理主要是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推動基層治理與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深度融合,實現基層的系統化治理、精細化治理、高效化治理和主動性治理。在物質層面要依托新基建大投入的契機,加大對基層投資支持的力度,解決好智慧治理“硬件現代化”的問題。在制度層面,要把基層治理各層級納入信息化建設規劃。橫向上,打破以往信息之間的壁壘,推動多網融合、多格合一,實現基層治理數據資源共享;縱向上,推動各地政務服務平臺向鄉鎮(街道)延伸。同時,基層干部要樹立智能化、信息化治理的思維和理念,努力學習和掌握現代化的信息技術,提高大數據分析能力,主動適應信息化治理的時代要求。
作者向春玲,系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廣東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