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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兩個月,信貸增長低于預期,存款增長持續下降。存款與貸款的增長態勢引發分析人士對存貸比監管的擔心。有觀點認為存貸比嚴重制約了銀行信貸擴張,是銀行信貸增長乏力的重要原因。近期關于存貸比監管的討論也頻繁見諸媒體,存貸比成為關注焦點,要求弱化存貸比監管的呼聲四起。筆者認為,75%的存貸比監管紅線對銀行放貸的約束并沒有那么強,存貸比監管對信貸增長的制約作用不宜夸大。
1、存貸比監管因何成關注焦點?
存貸比(即存款余額/貸款余額)監管在我國并不是什么新鮮事。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商業銀行“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七十五”。75%的存貸比既是法律規定商業銀行必須遵守的一項指標,也是監管層督促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監測其流動性風險的一個重要指標。為什么持續十余年寂寂無聞的存貸比監管近期被推上風口浪尖,成為眾矢之的?筆者認為主要與以下兩個現象有關。
一是銀監會去年以來不斷提高存貸比監管要求。2011年以來,受存款“負利率”、銀行理財產品迅猛發展的影響,居民存款被銀行理財產品分流的跡象非常明顯。在存款表外化的壓力下,為應對季末存貸比考核,銀行存在向存款“注水”以“沖時點”的現象,例如通過與企業聯手發放虛假貸款,來虛增存款,或大力推廣短期理財產品來爭奪存款等。最終造成2011年初以來存款出現 “季初大幅回落、季末沖高”的大幅波動。為平抑存款的非正常波動,2011年上半年,銀監會將存貸比監管由原先的季末考核改變為月末考核,并最終由“時點”考核改為“日均”考核。管理層對存貸比監測要求的提高使商業銀行存貸比考核和監管廣受關注。
另一是信貸增長低于市場預期,存款增長也低迷不振。2011年以來人民幣貸款增速持續走低,今年2月末,人民幣貸款同比增長15.2%,比去年同期低2.5個百分點。1月份新增貸款7381億元,低于市場此前預期的1 萬億元規模。由于1月份存在春節因素,不少市場分析人士預測2月份信貸增長會反彈。不過,現實再次讓人失望,2月份新增貸款7107億元,比上月少增274億元。貸款增長不及預期的同時,存款也增長乏力。今年2月末,人民幣存款同比增長12.6%,比去年同期低5個百分點。前兩個月,人民幣存款累計新增約8000億元,同比少增近5000億元。
銀監會加強存貸比監管與信貸增長放緩相繼發生,據此容易得出存貸比監管限制銀行放貸的結論。而存款增長放緩也不禁讓人擔心在存貸比的約束下,存款低增長將進一步加劇貸款增長的低迷態勢,進而要求弱化存貸比監管,以解除商業銀行的放貸束縛。
2、存貸比監管對信貸增長的制約作用不應被夸大
不可否認,銀監會加強存貸比監管與存款增長低迷兩相疊加將加大商業銀行的資金壓力,加劇商業銀行的吸儲、爭儲。但認為存貸比監管是限制銀行放貸的直接原因,放開存貸比監管就可以放開信貸投放,這一判斷并不成立。
首先,需要明確,接受存貸比監管的銀行只是商業銀行,而在我國履行放貸職能的還有國家開發銀行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三家政策性銀行,以及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和財務公司等。這些金融機構并非商業銀行,因此并不受“存貸比不超過75%”要求的約束。這些金融機構也是我國信貸投放的重要力量。以政策性銀行為例,2008年與2009年政策性銀行新增貸款占全部新增貸款的比重分別為12.9%和10.5%。
其次,需要明確,只有存貸比超過75%的監管紅線,商業銀行才會被要求整改。而且存貸比監管是對存款與貸款存量比例的考核,并非對增量比例的考核。只有在商業銀行存款余額與貸款余額的比例達到或突破75%的監管紅線時,存貸比監管才會約束到貸款的增長。換而言之,當商業銀行存貸比水平合理時,其新增貸款投放并不受到存貸比的約束。我國已有16家商業銀行公開上市,這些上市銀行的貸款余額占全部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的近七成,具有很強的代表性。從年上市銀行公開資料看,2011年三季度末,僅有5家上市銀行存貸比超過75%的監管紅線。2011年四季度,上市銀行存貸比普遍有所下降,三季度末超標的5家銀行存貸比年末均回落到75%的監管紅線之下。也就是說2011年末,所有上市銀行存貸比均未超過75%的監管紅線,均處于合理水平。按照銀監會公布的結果,2011年末,商業銀行存貸款比例為64.9%,比上季度末下降0.5 個百分點,比上年末上升0.4 個百分點。
第三,考慮到目前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水平以及商業銀行持有證券投資的情況,75%的存貸比水平仍算合理。自2011年年底以來,人民幣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已下調兩次,目前大型金融機構的存款準備金率為20.5%,中小金融機構為17%。此外,央行還實行差別存款準備金制度。按照目前的存款準備金水平,加上商業銀行日常備付的超額準備金(2011年底金融機構超額準備金率為2.3%)和庫存現金,僅準備金和備付金部分就接近存款余額的20%-25%。此外,目前債券投資等非信貸資產在商業銀行資產配置中的占比在逐漸提高。按照2011年末數據,中農工建四家大型商業銀行持有的有價證券占其全部存款余額的25.8%。如果考慮到商業銀行資產配置的多樣化,其貸款余額占存款余額的比重將低于75%。
通過以上分析,筆者認為,存貸比制約商業銀行信貸投放的觀點存在一定的夸大,存貸比監管的加強并非導致當前信貸增長乏力的主要原因。市場對存貸比調整的高度關注反映了對當前信貸增長放緩和社會流動性收緊的憂慮。但貨幣信貸增長放緩有更深層次的原因,并不是存貸比弱化所能解決的。
3、存貸比監管應改進和優化,不應弱化
從當前商業銀行資金來源和資產配置情況看,存貸比監管對于督促商業銀行資產負債比例管理和防控流動性風險仍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目前,存款仍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金來源,平均占比在70%-90%。貸款占其資金運用的比重有所下降,但仍超過50%。此外,存貸比也是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的重要監測與監管指標。2011年5月,銀監會發布了《中國銀行業實施新監管標準指導意見》提出,“由于國內銀行仍堅持傳統的業務模式,存款和貸款占總負債和總資產的比例較高,因此,在引入新的流動性監管標準的同時,仍保留并優化存貸比、流動性比例、流動性缺口率、融資集中度等流動性監管指標。”與流動性比例、流動性覆蓋率等其他監管指標相比,存貸比更加容易計算,一目了然,可監測性和可操作性都更強。在當前加強宏觀審慎管理的要求下,存貸比監管不應被弱化,但需要改進和優化。一是針對不同商業銀行,存貸比監管可更加靈活,給予差別對待。目前中小商業銀行存貸比普遍較高,過于嚴苛的存貸比監管將加大其資金壓力,對其可考慮適當提高存貸比的監管目標。二是將同業存款納入存貸比計算中的各項存款統計口徑。鑒于證券公司存款、財務公司存款、信托公司存款、金融控股公司存款等同業存款中有相當部分存款是穩定性較強的定期存款,可考慮將同業存款或同業存款中一定期限以上的存款納入存款核算,從而有助于改善存貸比。目前,存款占中小銀行資金來源比例要低于大型銀行,中小銀行對同業往來資金依賴度較高。如果將同業存款計入存貸比分母,則有利于減輕中小銀行的資金壓力。據計算,把同業存款凈額計入存貸比,全國中小銀行的存貸比將會降低到63.8%。(國家信息中心預測部?李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