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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綠色轉型與政府轉型
從現實情況看,中國實現綠色轉型的關鍵在于政府轉型,尤其是實現地方政府由以GDP為中心向以公共服務為中心的轉型,強化政府在綠色轉型中的公共職責。
1. 綠色轉型重在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由政府主導向市場主導的轉變。地方政府主導型經濟增長方式的特征是:政府以追求GDP為主要目標,以擴大投資規模為主要任務,以土地批租和重化工業項目為重要特點,以行政干預和行政推動為主要手段。現在看來,這樣的增長方式在綠色轉型與綠色增長的新階段,已經難以為繼,非改不可。為此,“十二五”時期的行政體制改革要把改變政府主導型經濟增長方式放在突出位置,使政府的經濟職能與綠色轉型的要求相適應。
2. 綠色轉型重在推進以公共服務為中心的政府轉型。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消費是綠色消費的重要組成部分。國際經驗表明,在人均GDP3000~6000美元的發展階段,與人的自身發展相關的公共需求會呈現全面快速增長的趨勢。近幾年來,中國公共需求增長速度相當快。例如,這些年個人用于公共產品的年均支出,大概是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5年的支出規模。“十二五”時期,中國政府將明顯加大公共服務支出,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并且,在強化政府最終責任的前提下,適度放開教育、醫療、文化市場。這樣,不僅有利于改變消費預期,擴大消費總量,而且還有利于釋放服務業的發展空間,加快推進綠色轉型。
3. 實現行政體制與財稅體制的聯動改革。中國GDP增長主義的形成,深刻的體制根源是現行以經濟總量為導向的中央地方關系,以及現行官員考核選拔機制。做大經濟總量能夠給官員帶來政績,能夠帶來更多的地方財政收入。在這種條件下,地方政府很難改變GDP偏好,很難確立綠色發展偏好。為此,中國“十二五”的改革攻堅需要將行政體制與財稅體制改革聯動起來,形成綠色轉型的制度保障。
對中國來說,實現綠色增長與綠色轉型,是一場深刻的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革命,更是一場深刻的制度革命。以公平與可持續的科學發展為目標,設計和推進二次轉型與改革,對實現綠色增長與綠色轉型具有決定性意義。(作者:遲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