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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福林:改革“智囊”
2006年2月6日,在2006年政府工作報告出臺前,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小禮堂主持召開了經濟社會領域專家學者座談會,就“‘改革’在十一五規劃中如何進行”的問題征詢專家意見。
就此問題,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執行院長遲福林在會上建議說:“我們國家已經進入改革的攻堅階段,改革的難度在加大。‘十一五’時期,必須完善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體制保障,大大強化政府的公共服務職能。”隨后,溫家寶總理也堅定地說:“報告中改革的分量要進一步加強,關于改革的內容不要吝惜筆墨。”
在這次會議上,多年來一直致力于中國改革研究的遲福林,為“十一五”期間的改革攻堅提出了諸多建議。遲福林認為,今后幾年的改革攻堅,其面臨的矛盾和問題會更復雜,改革的難度也在增大。由于有關“中國正處于改革的攻堅階段”、“加快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論斷具有很強的現實性,這對“十一五”時期的改革攻堅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因此,遲福林建議將其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及《“十一五”規劃綱要》中。
對于改革將不可避免涉及到的政府轉型、建立公共服務體制、城鄉一體化、增加公共產品供給等問題,遲福林也提出了他的建議。
在最終出臺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改革”字眼出現了83次,“體制”字眼出現29處,而后者每一次出現也無一不與“改革”相連。這個政府工作報告,被外界普遍解讀為體現了中國將繼續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的重要標志。
遲福林自1984年開始從事改革研究,二十多年來的諸多成就——十多本中文專著、六十余部主編書籍、四百篇論文、近百份提交高層的政策建議報告——沒有一項離開過“改革”二字。
作為主要創辦者之一,自中改院1991年11月1日成立后,遲福林即擔任常務副院長、執行院長,主持該院工作。在遲福林的主持下,中改院15年來召開了160余次以改革為主題的國際、國內學術研討會,影響了眾多的高級官員和著名的中外專家學者參加討論。中改院的研究領域涉及改革發展中諸多重大熱點、焦點問題,諸如:“政府改革”、“企業改革”、“農村改革”、“基礎領域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等。
15年后,中改院的研究力量,目前已經是中國改革研究領域的頂級陣容。這個僻居天涯的小型但又“能量”極大的學術機構,儼然已經是中國改革和轉軌研究的重鎮和策源地,成為在學術上為推動中國轉型提供理論支持的重要力量。
作為學者,遲福林本人的學術研究也一向引人注目。他1990年提出社會主義需要市場;同年就開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以公積金為主、個人賬戶為輔逐步過渡到以個人賬戶為主的中國社會保障模式;1992年提出全面推進企業股份制改革;1993年提出勞動力產權理論;1995年提出實現土地使用權的長期化、物權化、資本化;1995年提出對銀行債務進行全面托管,以解決不良債務為重點,加快商業銀行改革;同年,提出在經濟快速增長中有效抑制通貨膨脹;1997年提出政府改革的基本目標、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政府宏觀調控體系的建立與政府有效的改革策略;2001年11月提出建立中國自由貿易區的構想;以及近幾年他力推的政府轉型、體制轉軌、公共服務均等化等等研究,無一不成為學界關注的焦點。
在學以致用方面,他主筆、主持向高層提交的政策建議報告,許多被直接采納,有的則被作為重要的參考,得到相關決策部門的高度認可和評價。如“在經濟快速增長中有效地抑制通貨膨脹的建議”,在制定政策時被大篇幅采納;“以解決債務為重點加快商業銀行體制改革的建議”,引起國家有關部委的高度重視,并專門組織會議研究此建議;“賦予農民長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權”這一觀點在黨的十五屆三中全會的《決定》中直接采用;“加快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的建議成為十五屆四中全會《決定》起草的參考材料;“農民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至少30年不變”、“賦予農民土地使用權的物權性質”、“應當給農民承包土地使用權和抵押權”等建議,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所參考。這些來自他的政策建議,都為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直接的影響。他認為,以自己的智慧為社會做實事,這是一個學者最大的成功。(向前進 經濟觀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