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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實推動立法 為國家發展戰略實施保駕護航
適應國家生態戰略、海洋戰略、能源戰略發展的需要,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循環經濟促進法,制定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核安全法等納入立法規劃。
——推進實施國家生態戰略,完善生態系統保護,提出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這是該法律制定近二十年的首次全面修改,對于保護生物多樣性和維護生態平衡,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意義重大。
——推進實施國家資源戰略,提升資源利用效率,提出修改循環經濟促進法,并將修法與防治固體廢物污染、推動資源綜合利用相結合。
——推進實施國家海洋戰略,提升海洋資源開發能力,提出制定深海海底區域資源勘探開發法。這是第一部規范我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國家管轄外海域從事資源勘探開發活動,履行國際管控義務的法律。
——推動強化國家安全體系,實施國家能源戰略,提出制定核安全法,為未來我國核能事業健康發展提供法律指引……
法律,治國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專家認為,這些法律的實施成為我國環境法治建設新的里程碑,將為建設生態文明提供強有力的法律武器。
堅持問題導向 讓人民群眾在法治中國有更大獲得感
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呼聲和期望,把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作為努力方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緊緊抓住大氣、水、土壤污染等人民群眾關心的重大問題,充分發揮人大立法和監督的積極作用,推動環境資源領域的難點問題得到解決,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
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是我國多年防治水污染、保護水環境有效做法的經驗總結;土壤污染防治法不但填補我國環境污染防治法律的空白,更有利于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以遏制當前局部區域土壤環境惡化的趨勢……
五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持問題導向,發揚“釘釘子”精神,扎實推進環境資源領域監督工作,先后開展了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和多次專題詢問,以及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情況專題調研。
“圍繞黨中央高度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水污染防治問題,打好‘組合拳’。”環資委工作機構有關負責人說,通過專題調研、執法檢查、專題詢問和跟蹤監督等多種方式,做到持續監督,以監督工作推動法律的不斷修改完善,推動部門及地方政府落實責任,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