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長制:即由中國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負責轄區內河流的污染治理。全面推行河長制,是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主要任務,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