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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題:守魚人咋成了吃魚貓(說道))
生態環境領域監守自盜現象不少,但因環境瀆職而被定罪的案例,過去并不多見。解決環保領域的監守自盜問題,根本之舉是嚴明法制
最高檢最近公布的數據顯示:去年以來,全國共查辦生態環境領域瀆職犯罪1124人。盡管與全國人數眾多的生態環保隊伍相比,1124只是個小數字,但細細品味,發人深省。
瀆職犯罪的核心,是監守自盜。顧名思義,環保工作者的天職就是保護環境、捍衛群眾的環境權益。然而,從最高檢公布的情況看,生態環境領域也不乏監守自盜的現象。人們對環境治理情況的滿意率不高,與這些環保工作者的失職、瀆職不無關聯。
近年來,環境監管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并不少見——為牟利甘當“保護傘”,包庇環評造假;給污染企業當“內鬼”,通風報信;還有一些部門的人以為“環保就是環保局的事”,跟他無關,對破壞環境的行為裝聾作啞。要是放任環保工作者在其位不謀其政,甚至墮落成為環境破壞者的幫兇,那么,環境保護就會淪為一句空話,生態紅線就可能任人踐踏。
解決環保領域的監守自盜問題,根本之舉是嚴明法制。最高檢通報的這1124人因瀆職犯罪被嚴懲,就是很好的例子。遺憾的是,由于各種原因,以往因環境瀆職而被定罪的案例并不多,即使是那些導致重大環境事故的瀆職行為,也鮮有環保官員被追究刑事責任,而是大都以調離崗位、降職等行政處罰了之。這次最高檢公布查辦生態環境領域的瀆職犯罪情況,讓我們有理由相信,今后在環保領域膽敢監守自盜者,會越來越少。
當然,環保任務復雜而綜合,需要多部門通力合作,要通過培訓、宣教等方式,強化各環保相關部門的生態意識和工作積極性。國務院日前印發了《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此次普查正是強化各部門生態意識、責任意識,鍛煉和檢驗彼此間統籌協調的好機會。
(《人民日報》2016年10月28日第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