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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島島中偶遇的小螃蟹 (攝影/中國網 葛蕾)
探索海洋生態補償機制
2010年,連云港被國家海洋局列為全國首批3個海洋生態補償試點城市之一。以此為契機,連云港開展了海洋生態補償試點研究工作,著力建立海洋生態補償的法律、技術與標準支撐體系,探索多樣化的生態補償方式和解決海洋生態補償關鍵問題的方法和途徑。近幾年,先后研究制定了《連云港市海洋生態補償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階段)等生態補償配套制度,編制完成《連云港港30萬噸級航道一期工程生態修復項目實施方案》等技術報告,為生態補償項目的規范實施奠定了基礎。
按照“以點帶面,典型示范”的思路,連云港依法落實海洋工程生態補償。先后與田灣核電站、連云新城等重大用海項目簽訂了補償協議,依法落實海洋生態補償資金3.6億元,位居江蘇省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