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漁政船排在船隊的最前頭,確保禁漁期內每一條漁船不違規出海捕撈(攝影 中國網圖片庫/于大為)
中國網8月30日訊 8月29日距離秋季開漁日僅剩3天時間,山東煙臺的初旺漁港內顯得比往年熱鬧繁忙許多,近500艘漁船提前整頓一新,只待9月1日秋季開漁時間的到來。經與漁民交流獲知,原來今年政府有新的漁船燃油政策出臺,并非所有的漁船均可領全額補貼了。捕撈漁船測算補貼方法主要以漁政指揮系統內的漁船數據為依據,組織漁民申領油價補助。
初名禹是初旺漁業協會的會長,他在平時調研中發現,國家給漁民實行燃油補貼,深受漁民的歡迎,但還存在不少不公平。“有船證但不出海作業,就不耗油,理論上不應該給補貼。”初名禹說,漁民出海打漁因購買的柴油中含有養路費等,國家根據漁船柴油機馬力測算耗油量,用補貼方式返還漁民的養路費部分,個別不出海的漁船冒領國家補貼,破壞了這一補貼政策。
新政策規定燃油補貼對象的漁業生產要符合《漁業法》的有關規定,不管是國內海洋捕撈機動漁船還是內陸捕撈機動漁船都要持有合法有效的漁業船舶證書,一個年度內從事捕撈活動時間累計不低于3個月。養殖漁民(漁業企業)要持有合法有效的水域灘涂養殖使用證和漁業船舶證書(證件),使用養殖機動漁船從事正常養殖生產活動。遠洋捕撈漁船要經農業部批準、持有合法有效證件、從事正常遠洋漁業生產。
燃油補貼計算公式:漁船年油價補助價格=主機總功率(千瓦)×補助用油系數(視國家給出數據而定)×作業時間(以證件時間為準)。以237千瓦的漁船為例,其燃油補貼價格每年在60萬到80萬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