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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央巡視組第三輪專項巡視整改情況昨天起陸續對外公布,環保部和華電集團最先公開巡視整改情況。其中環保部稱,63家環評機構因存在“花錢辦證”等問題,被取消資質或限期整改。截至3月底,2家部屬單位所屬環評機構已完成脫鉤工作。
13單位陸續公開巡視整改情況
去年11月至12月,中央巡視組對環保部、文化部、中國科協、全國工商聯、中石化、中國海運、南方航空、華電集團、神華集團、東風汽車、中國船舶、中國聯通、中國國際廣播電臺等13個單位進行了專項巡視。今年2月初,中央巡視組對上述被巡視單位的巡視意見進行了反饋。近期,13個被巡視單位陸續公開巡視整改情況。
環保部8家環評機構今年“脫鉤”
此前,在對環保部的巡視意見反饋中,中央巡視組提到,項目環評未批先建;領導干部及其親屬違規插手環評審批;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紅頂中介”現象突出;環評機構資質審批存在“花錢辦證”等問題。環保部昨天發布的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稱,已集中對存在問題的63家建設項目環評機構和22名環評工程師,作出取消資質、縮減評價范圍、限期整改的處理。此外,環保部部屬單位全資或參股的8家環評機構2015年底前率先脫鉤,逾期未脫鉤一律取消環評資質。截至3月底,兩家部屬單位所屬環評機構已完成脫鉤工作。
華電集團正調查“買官賣官”線索
同時,中央巡視組此前在對華電集團的巡視意見反饋中提到,煤礦并購中的問題反映突出,有些還很嚴重,同時,并購中規劃管理嚴重缺失,存在諸多亂象;違規支付并購款,違規向民營企業讓利,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同時還存在違規提拔任用干部的問題。昨天,華電集團在巡視整改情況通報中稱,嚴肅查處“跑官要官、買官賣官”行為。對移交的“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線索,正在進行深入調查核實,進行分類處置。還將在7月份組織開展對公司系統違規招投標、“靠山吃山”、領導干部子女、親屬及特定關系人經商辦企業問題的專項整治工作。
整改情況
環保部
問題1
“花錢辦證”
63家問題環評機構被處理
針對環評機構資質審批存在“花錢辦證”現象,后續監管不到位問題,環保部在網站設置“環評資質管理”專欄,全面公開資質管理信息,建立環評機構和環評人員誠信記錄制度,集中對存在問題的63家建設項目環評機構和22名環評工程師,作出取消資質、縮減評價范圍、限期整改的處理,并向社會公布。
問題2
虛假合同
北大、浙大被環保部約談
在水專項資金管理方面,針對水專項存在虛假合同、重復立項、虛假立項、示范工程“貼牌”、虛假發票、虛假業務套取資金問題,環保部表示,已約談浙江大學、北京大學、北京碧水源公司,要求限期整改,有關責任人已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及刑事處罰。
問題3
環評違法違規
查處2124個違法建設項目
在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方面,針對未批先建、擅自變更等環評違法違規現象大量存在,背后隱藏監管失職和腐敗問題,環保部開展全國環境保護大檢查,約談河北滄州、承德、保定,山東臨沂,河南駐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今年截至2月15日,全國共立案查處違法建設項目2124個。
問題4
“紅頂中介”
兩家部屬環評機構已脫鉤
針對環評技術服務市場“紅頂中介”現象突出,容易產生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等問題,要求全國環保系統所屬環評機構2016年底前與環保部門完全脫鉤。其中,環境保護部部屬單位全資或參股的8家環評機構2015年底前率先脫鉤,逾期未脫鉤一律取消環評資質。截至3月底,2家部屬單位所屬環評機構已完成脫鉤工作。
問題5
違規插手環評審批
逐一清查近三年環評審批
針對有的領導干部及其親屬違規插手環評審批或開辦公司承攬環評項目牟利問題,全面開展專項清理工作,對2012年以來117批次環評資質審批、648項建設項目環評、729個竣工環保驗收有關情況進行逐一清查。
組織部領導班子成員、近期退出班子的老同志、機關副處級以上干部、部屬單位班子成員共453人,對其本人及其特定關系人有無插手環評審批、開辦環評公司或在環評領域從業情況,進行全面申報。
華電集團
問題1
煤礦并購混亂
華電煤業統一組織并購
針對中紀委提出的“規劃管理嚴重缺失,并購中存在諸多亂象”的問題,明確煤炭并購和開發均由集團公司總部決策,由總部相關部門歸口管理,授權華電煤業統一組織實施,取消其他二級單位在煤炭產業方面的相應權限,提高煤礦投資與管理水平。
對已經造成損失或存在損失風險的相關煤礦項目“一礦一策”制訂整改方案,最大程度地挽回損失、規避風險。其中,在黑龍江并購的一家煤礦原股東第一筆退款共601萬元現金已經到賬,并承諾6月30日前返還3.36億元。
問題2
違規提拔任用
正調查“買官賣官”線索
針對移交的“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線索,正在進行深入調查核實,進行分類處置。其中,根據巡視及初步核查結果,已經對1名二級單位主要領導作出停職檢查決定。
借鑒有關單位經驗,將在7月份組織開展對公司系統違規招投標、“靠山吃山”、領導干部子女、親屬及特定關系人經商辦企業問題的專項整治工作,堅決查處利用職權為親友及特定關系人經營提供便利,默許親屬利用職權影響謀取非法利益等腐敗問題。(記者孫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