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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27日召開的貫徹實施《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座談會。(楊顏慈攝)
27日,記者從貫徹實施《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座談會上獲悉,該條例將于3月1日起正式實施,標志著江蘇向大氣污染全面“宣戰”。
“這部法規在立法程序的規格上、社會各界的參與上、以及在對社會關切的回應上是前所未有的。”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艷表示,這是十四年來首次由人代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經過人大常委會前后三次審議,光座談會、論證會就召開了40多場,征集各方意見2300余條,這些在歷史上絕無僅有。
這部被稱為“史上最嚴”大氣治污條例亮點頗多。例如,不能搞“一夜限牌”需提前30日公告;重污染天機動車限行,學校停止戶外活動;居民樓內禁止新建餐館和露天燒烤;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等規定均正式寫入法規。
“最嚴”不僅體現在約束范圍廣,條件約束多,對于未達標的處罰也頗為嚴苛。主要體現在:未完成環保任務、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將被約談;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最高罰100萬;被責令改正卻拒不改正的,可以從被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等。
會上,張艷對貫徹實施該條例提出具體意見。江蘇省環保廳、發改委、公安廳、南通市環保局、徐州市人大常委會環資城建工委等省市相關部門負責人分別聯系各部門工作實際,就貫徹落實做表態發言。
江蘇省政府副省長許津榮表示,《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正式實施表明了江蘇向污染宣戰的決心和意志。她說,“大氣污染成為民生之憂,所以我們把它作為重中之重,作為改善民生的當務之急,作為推動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之舉。條例出臺只是開始,落實和執行這個法,任重而道遠。”
許津榮強調,相關部門黨政一把手要作為第一責任人,親自抓落實,對區域大氣質量負責任,對百姓身體健康負責任。對于考核不達標的將約談負責人,加強問責,并公開約談內容。
此外,徐津榮要求各級機關將精簡的編制重點充實到環境監管的一線力量,公檢法等相關部門建立打擊環境違法的專項隊伍,從制度、科技、政策等多方面提高大氣污染防治的保障水平。(楊顏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