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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將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實名登記制度,對執行生活垃圾分類規定規范有效的居民,予以累計計分。同時,有關部門還會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信息納入個人信用信息系統。
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事關每一個老百姓的生活質量,也事關日益嚴重的“垃圾圍城”之困如何破解。
在昨日召開的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上,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了《杭州市生活垃圾分類與減量條例(草案)》。
隨便丟垃圾,可能影響你的個人信用
與現在我們處理垃圾的習慣不同,今后杭州的垃圾包裝袋上可能就有名有姓了。
《條例(草案)》實施以后,杭州將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實名登記制度,對執行生活垃圾分類規定規范有效的居民,予以累計計分。同時,有關部門還會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信息納入個人信用信息系統。
再說得嚴肅一點,亂丟垃圾,也許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了。
《條例(草案)》規定:
對不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行為,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屬于個人的處以50元罰款,屬于單位的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未按規定投放、收集、運輸餐廚廢棄物的,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將房屋裝飾裝修產生的建筑廢棄物混入生活垃圾投放、運輸或者處置且拒不改正的,個人將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單位則處于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另外,市、區市容環衛主管部門還要建立生活垃圾分類與減量全流程管理制度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作業全流程監管信息系統,并適時向社會公開環境參數。
垃圾不分類,甚至可能拒收你的垃圾
生活垃圾中分為可回收物、餐廚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
《條例(草案)》要求:
居民把生活垃圾進行分類投放后,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由《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的責任人擔任)發現生活投放不符合分類要求的,可以要求投放人按要求進行分揀后再行投放;投放人不分揀的,責任人可以拒絕其投放,并報告市容環衛主管部門處理。
同樣,生活垃圾收運單位發現收運的責任區域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及時告知該區域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要求其按要求進行分揀;責任人不分揀的,可以拒絕接受該區域的生活垃圾。
杭州垃圾分類實名制試點:
分類準確率從43.5%到80%
我市自2010年起開始試點推行垃圾分類,但垃圾“不分類”、“分錯類”的情況卻比較普遍。在這個背景下,我市湖濱街道、翠玉小區等社區在當年試點垃圾分類“實名制”。“實名制”模式,即以每戶為單位,在免費發放給居民的分類垃圾袋上貼上每戶家庭的標號。在監督考察各戶分類情況的同時,也可以通過跟蹤指導及時糾正居民垃圾分類投放中的一些錯誤。
從總體看我市垃圾分類準確的合格達標率只有43.5%,垃圾分類的質量還不高。但在這些實名制試行的小區,垃圾分類準確的合格達標率能高達80%左右,效果可謂立竿見影。
圍繞生活垃圾管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目標。
《條例(草案)》規定:
生活垃圾實行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利用、分類處置,實現生活垃圾不外露、不落地、不遺灑。同時,《條例(草案)》還給杭州設計了一條生活垃圾治理的技術路線:先減量、分類、回收、資源化利用,后無害化焚燒、生化處理,直至填埋處理。
作為垃圾處理的設施建設,《條例(草案)》對治理設施建設作出明確的要求:
比如鼓勵建設循環經濟產業園,按照再生利用、焚燒、生化、填埋等綜合應用原則,組織編制循環經濟產業園規劃,推進涵蓋生活垃圾、建筑廢棄物、低價值回收物、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市政污泥、醫療廢物等固體廢棄物處理;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配套建設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等。
垃圾減量,政府下一步要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