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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能力滯后
排放標準過低
一些城市水務工作者和環保專家表示,城市污水處理“吃不消”和排放超標現象,主要原因出在污水處理量擴能趕不上排放量攀升,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過低,加上偷排現象高發,導致很多地區污水處理效率和效果大打折扣。
污水排放量攀升,處理能力難匹配。多地城市水務部門負責人表示,污水處理新增規模遠跟不上污水排放量增量,是污水處理“超負荷”的主因。北京市水務局副局長潘安君說,由于城市人口規模不斷膨脹,污水管道鋪設收集率上升,但污水處理廠從立項、選址到建設,至少要用3年時間,污水處理廠的建設速度大大滯后于人口的膨脹速度,一些污水處理廠剛投產就超負荷。
中部地區一省會城市負責污水處理的排水公司負責人介紹,新建擴建污水處理廠一方面受到投入運行后“一年內運行負荷不得低于60%,三年內不低于75%”等硬性考核指標要求,使城區難以預留足夠污水處理空間;另一方面城區新建污水處理廠往往面臨群眾阻撓上訪、資金有限等因素,難以按進度完工。
污水排放標準低。長期從事水污染處理的碧水源集團董事長文劍平說,目前我國實施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最高的一級A排放標準僅相當于地表水的劣五類,國內相當部分的污水處理廠排放標準還達不到一級A,因此即便各地都實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全處理的理想狀態,也難以達到改善和修復城市水體的目的。
中國工程院院士錢易表示,現有成熟技術能使污水處理標準從一級A提高到地表水四類,每噸處理成本只需增加1至2毛錢。但當前污水處理費價格形成機制尚未完善,加上一些地方政府承諾的污水處理補貼長期拖欠難到位,污水處理廠連日常運營資金都難以維系,加大投入改造工藝技術的積極性不高。
違規成本低導致偷排現象高發。湖南株洲、江蘇南通等地多處污水處理廠屢現出水水質異常,經檢查發現為上游企業偷排工業廢水,導致進水遠超處理能力所致。潘安君說,偷排工業廢水被查明后罰款的上限不過3萬元,有的僅罰款幾千元,現有法規政策對違法偷排行為的震懾力遠遠不夠。
擴能提速排放提標
助力城市水體“減負”
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統計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底,全國設市城市、縣累計建成污水處理廠3622座。業內專家指出,隨著城鎮化加速,城鎮污水排放激增與處理能力不足的矛盾,以及污水處理排放“二次污染”問題將日益突出,亟待從擴能、提標入手,從根本上解決污水困局。
首先,適度放寬限制,加快污水處理擴能步伐。傅濤等業內人士表示,有必要適度放寬大中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負荷硬性要求,預留足夠空間和規模;完善市場化投融資模式和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的價格形成機制,為城市水務工程建設擴能提供資金保障;加快城市排水深隧水道探索,提高城市污水處理峰谷調節能力。
其次,逐步提高排放標準,推進技術升級改造。清華大學環境學院教授王凱軍認為,基于城市水資源保護的緊迫任務,逐步提高國家污水處理排放標準迫在眉睫,應借鑒和推廣北京、浙江等地出臺地方法規做法,逐步將污水處理排放標準與地表水水質等級接軌;同時在污水處理廠用電收費、補貼標準等方面出臺激勵政策,激活污水處理廠技術改造升級的積極性;第三加快污水資源化利用試點,改變現有的單純無害化的污水處理工藝技術,將處理后再生水經分類、排序進行回收利用。
最后,完善檢測監督和懲處機制。業內人士建議,應建立污水處理廠進入超標異常情況的水務、環保、城管等部門聯合檢測監督機制,一旦進水異常即可迅速找出污染源頭并從嚴懲處,還要積極搜集證據,對違法行為移交司法處理。對于污水處理廠“偷工減料”應加大監督檢查,一旦發現,應將水務運營企業列入“黑名單”,不準其繼續從事污水處理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