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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蘇州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 不符合綠色建筑標準不予竣工驗收
本報記者閆艷蘇州報道記者近日獲悉,從11月9日起,江蘇省蘇州市新建保障性住房、各類政府投資項目、省級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示范區中的新建項目以及兩萬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4類新建建筑,將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為此,蘇州市住建局要求,凡符合《蘇州市綠色建筑實施方案》要求的新立項建設項目,應執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政府投資的新建民用建筑項目在進行設計招標時,應在招標書中注明招標項目的綠色建筑星級等級。綠色建筑項目申請施工圖審查時尚未取得綠色建筑標識認證的,建設單位必須出具書面文件,說明項目申報的綠色建筑星級等級,承諾完成認證的最后期限,否則不予受理。
蘇州各地住建部門應嚴格按照綠色建筑標準,加強對綠色建筑項目建設的全過程監管,對不符合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不得通過竣工驗收備案。
據了解,一星、二星綠色建筑標識認證由江蘇省住建廳負責評定,三星綠色建筑標識認證由住建部負責評定。蘇州市區綠色建筑項目申報綠色建筑標識時,要經各區住建部門、市住建局逐級上報江蘇省住建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