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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寧夏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考核
??????? 環境質量好壞關乎干部提拔
本報見習記者張平 崔萬杰銀川報道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近日印發了《地市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任期考核評價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將生態文明建設作為地市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任期考核內容,具體考核指標為環境質量指數。
據了解,2013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印發的《全區環境保護行動計劃(2014年~2017年)》提出,要嚴格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在市縣經濟社會發展實績和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中增加環境保護內容,強化責任追究和工作問責,并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
此次出臺的《辦法》,旨在進一步引導地市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牢固樹立生態環保意識,不斷提升寧夏生態文明建設水平。
《辦法》采取任期考核評價與平時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地市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任期考核評價內容中,將生態文明建設確定為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強化了對地級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資源消耗、環境保護等約束性指標的考核。
考核將由自治區環保、紀檢、巡視、組織、督查、財政、統計、審計等部門提供經濟社會發展、生態環保、黨的建設等方面的數據及評價意見,綜合對市委、市政府領導班子及成員進行實績分析,防止簡單地以GDP論英雄、單純地以經濟增長評定工作實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