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企業的自愿行動本身是不夠的。我們需要強有力的政治領導和有雄心的政府法規來促成科學界以及世界上越來越多的人需要的全球行動。“ Byanyima說。
樂施會呼吁2014氣候峰會堅持由各國政府重新承諾到本世紀末將全球升溫控制在2攝氏度的目標,提高他們的短期減排目標,并達成在本世紀下半葉逐步淘汰化石燃料排放的新目標。發達國家必須增加氣候資金以滿足到2020年每年1000億美元的目標,并在接下來的三年總共向綠色氣候基金提供150億美元的啟動資金。到2015年春天,各國必須提交年底在巴黎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的初步承諾,共同努力讓氣候變化談判重回正軌,避免氣候變化問題的失控。
“這是讓‘全球升溫不超過2攝氏度,以及某些國家正當地為其生存而要求升溫不超過1.5攝氏度’這一希望不致破滅的唯一途徑”, Byanyima說。
企業可以推動政府制定更好的規章制度,如設定能效標準、更多地投資于可再生能源、削減化石能源補貼及更多的氣候資金。企業也應該科學地降低自身的排放并在其運營中淘汰化石燃料排放。
Byanyima表示:“各國領導人必須傾聽并與有意愿參與解決問題的企業合作;同時,必須拒絕那些為追求眼前利益而給地球帶來風險的企業的要求。也必須有效利用先進的可再生技術構建一個全新的、更安全的地球。這都迫切需要他們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