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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行業實施?
記者了解到,為確保今年年底前在全省范圍內全面實施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河北省環保廳、河北省金融工作辦公室、中國保監會河北監管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強制投保企業的范圍,分別是涉重金屬企業和其他重污染高風險企業。
河北省環保廳政策法規處副調研員張志軍向記者解釋說,涉重金屬企業主要包括重有色金屬礦(含伴生礦)采選企業,重有色金屬冶煉企業,鉛蓄電池制造企業,涉重金屬鉻的皮草鞣制加工企業,涉重金屬的基礎化學原料和涂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制造企業。
其他重污染高風險企業主要包括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危險廢物處理、處置企業,石油化工、化學制漿造紙、印染、制藥、釀造、味精、淀粉、鋼鐵、礦山采選、煤化工、建材等重污染高環境風險企業。
同時,河北省鼓勵飲用水水源地上游未排入集中式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進行二級處理的工業企業、使用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貯存污水企業、近3年來發生過環境污染事故的企業,以及位于環境敏感區內的排污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
怎么讓更多企業投保?
“為使更多的企業納入投保范圍,河北省將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張志軍告訴記者,河北省將試點企業投保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的情況與企業環境監管相結合,對按規定投保的企業,采取鼓勵和引導的措施。
張志軍向記者舉例說,環保部門會同當地財政部門,在安排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或者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時,對投保企業污染防治項目予以傾斜;環保部門將投保企業投保信息及時通報銀行業金融機構,推動金融機構綜合考慮投保企業的信貸風險評估、成本補償和政府扶持政策等因素,按照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參與試點的保險公司建立保險費率浮動機制,對參保未出險企業,在續保時適當下調費率。
“對應當投保而未及時投保的企業采取一些約束手段。”張志軍告訴記者,將企業是否投保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清潔生產審核,以及上市環保核查等制度的執行緊密結合。對未按規定投保企業暫停受理環境保護專項資金、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等相關專項資金的申請。環保部門與綠色信貸掛鉤,將企業未按規定投保的信息及時提供銀行業金融機構,建議金融機構停止對其授信支持。對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及時整改環境風險,且參保期間發生環境污染責任事故的企業,在續保時可以適當上浮費率。
同時,環保部門還要會同金融辦、保險監管部門逐步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保障體系,搭建試點工作必需的公共信息數據平臺,包括所有應參保企業相關信息,以及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環境污染損害鑒定評估機構和專家等基礎信息庫,為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提供全面、系統、完善、有效的信息服務和技術保障。(記者 周迎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