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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是避免產生新的環境問題和加強建設項目環境監管的重要環節。對建設項目試生產期間的環境監察執法,關系著新投產項目環保措施的落實效果,關系著排污總量的控制問題。因此,試生產期間的環境監察已成為各級環保部門高度重視的環節。
目前,對水、大氣污染防治的核查比較重視,對危險廢物的核查還比較薄弱,為真正掌握危險廢物的產生量,防止流失與污染,環境監察人員在試生產運行階段應嚴格依法從以下幾方面進行及時有效的監察。
首先,檢查危險廢物貯存設施。
對照新建項目環評及審批要求,檢查危險廢物暫存設施建設是否按審批意見建設完好、運行是否正常;危險廢物暫存設施有效貯存容積是否能滿足建設項目在一定生產周期內所產生的危險廢物貯存量;防滲、防流失、防腐蝕、防雨、防曬等措施是否到位,有無配套建設滲濾液的導流槽、收集池及應急池等;對貯存產生的廢氣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到位;對有在線監控要求的,檢查相應設備是否安裝、運行;是否配備了相關的應急器材和設備,如滅火、照明、防護、清理等設備器材。
檢查危險廢物暫存設施出入口處是否設置了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危險廢物識別標志,且標志是否牢固、醒目、耐久;外包裝(含容器)上是否張貼有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標識(簽)。
已貯存的危險廢物包裝材料的強度是否符合國家相應標準要求;暫存設施內不相容的危險廢物是否分開存放并設有隔離間進行隔斷。
其次,檢查生產廠區現場。
檢查固廢利用處置設施或處置方式是否與環評擬定的方案一致。對照環評,核實危險廢物產生種類和數量。在正常情況下,選擇一到兩個生產周期,統計固體廢物的種類和數量,按廢物類別和生產負荷折算成年均產生量,與環評預測結果進行核對,如果發現危險廢物種類在環評中漏評、環評中預測的固廢種類在實際中未產生、危險廢物實際產生量超過環評預測量的20%或少于預測量的50%、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備和工藝發生變化等情況,必須要求企業重新報批環評或開展后評價。檢查廠區內是否出現固廢亂堆、亂棄、亂埋等現象,發現問題依法處理并限期整改。
第三,檢查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對照環境保護部《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指標體系》,檢查是否建立了規范化的檔案,危險固廢管理的各項規范要求是否上墻,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管理計劃是否備案。檢查與危險廢物處置單位簽訂的委托處置合同,是否在危險廢物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申報登記,應急預案是否備案等。通過核查轉移聯單、現場貯存情況等,核定危險廢物網上申報登記數據是否與現場檢查情況一致。
(作者:董志勇 葛娟娟 王毅敏;作者單位:江蘇省如東縣環境保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