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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茌平縣環保局環境監察人員近日根據舉報,在城郊工業園一企業內,查獲一家無環保手續的小橡膠加工廠。其屬于廠中廠,將設備安裝在一個手續齊全的大廠車間內,在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惡臭氣體,未經處理后排向大氣,造成周邊惡臭污染。環境監察人員調查取證后依法責令這家企業拆除設備,消除了惡臭污染源。
這并非孤例。當前,一些不法企業利用廠中廠從事無證無照生產經營,以逃避環保部門的監管。由于這些企業游離于環境監管之外,在污染環境的同時,還會埋下重大的事故隱患和環境安全隱患。那么,如何加強對廠中廠的環境監管?筆者認為,應該從以下幾方面予以加強。
開展細致的排查。要依托環境監察網格化管理,組織環境執法人員對轄區企業依次排查,對環保手續、生產車間、廠區廠房一一查看,做到不遺不落,橫到邊縱到底,查清企業內是否藏有廠中廠。
發動群眾監督。利用環境投訴電話、微博、聘請監督員、有獎舉報等形式,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環保的積極性,時時處處關注身邊的企業,一旦發現蛛絲馬跡立即反映,以便有關部門做到重點查處,有的放矢。
整治一步到位。對發現的廠中廠,要嚴格按照環境法律法規進行分類整治。符合產業政策的,責令其限期補辦環評手續,執行“三同時”制度。通過環保驗收后,將其納入正常管理;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依法予以關停;對屬于土小污染企業的,要按照拆除設備、平整場地、停水斷電的要求,對其予以徹底取締。
嚴防死灰復燃。因不合法的廠中廠企業生產規模小、設備簡陋,如果長時間不去檢查,企業主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在很短的時間內就能安裝設備,再次偷偷生產。因此,環境執法人員要對此前發現并處理的廠中廠開展回頭看活動,不定期巡查,一旦發現問題要予以嚴厲打擊,絕不能讓其死灰復燃。(侯守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