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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積極推廣節能技術改造,繼續提高節能效率。
一是繼續推廣建筑節能。嚴格規范開展新建、改擴建民用建筑在立項階段、規劃報建階段的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把建筑節能標準貫穿于工程監督全過程,把好節能專項驗收關口并做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推廣工作。2013年共完成立項階段節能評估項目60個,建筑面積約130萬平方米;規劃階段節能評估項目70個,建筑面積約513萬平方米。完成新建建筑施工圖節能設計文件專項審查項目101個,建筑面積約260萬平方米,100%達節能強制性標準;已竣工驗收備案建筑項目74個,全部通過建筑節能專項驗收。二是推進冰蓄冷區域供冷工作。通過組織冰蓄冷技術推廣座談會,多次開展冰蓄冷區域供冷推廣工作,2013年已有2家酒店簽訂供用冷合同,使用冰蓄冷供冷,另有2家酒店有意向接入。二期4家賓館接入后供冷,可達到供冷站40萬平方米供冷產能,節能效率顯著。
3、積極推進產業轉型,進一步嚴格執行產業政策和環境準入標準。
在堅持不污染環境、不破壞資源、不搞低水平重復建設“三不原則”下,切實提高項目準入門檻,高起點、高水平引入大項目,確保新上項目技術處于國內領先水平。努力形成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產業結構和經濟發展方式。進一步完善行政審批服務機制,嚴格限制污染物排放超過總量指標的新、改、擴建項目建設。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調整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進一步促進我市產業結構優化調整。
4、繼續推進節能降耗相關工作,提升節能減排意識。
一是探索建立節能低碳發展機制體制。加強節能目標責任考核、把好項目準入關口、制定并出臺《三亞市節能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全市節能工作分工和責任,為落實低碳發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繼續推進綠色照明建設。積極推進新農村太陽能綠色照明科技示范,開展公共機構照明改造。三是大力推進公共機構節能,加強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采用節能型、環保型電器和設備,推廣照明節能;加強辦公設備節能管理,減少待機能耗;推行無紙化辦公,減少一次性辦公用品的使用。2013年開展4次監督檢查,認真組織316家公共機構納入能耗統計,督促各單位按時上報,加強節水、節電、節油管理。
5、制定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繼續開展大氣聯防聯控工作,確保空氣質量穩定。
一是根據《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轉發環境保護部辦公廳<城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的函》(瓊土環資〔2013〕1116號),2013年編制了《三亞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并按程序報批,預案規范我市大氣重污染應急響應程序,提高大氣重污染防范和應對能力,最大程度降低大氣重污染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二是強化施工工地環境管理,要求施工場地采取圍擋、遮蓋等防塵措施,嚴格執行禁止在城市施工現場攪拌砂漿的管理規定,確保顆粒物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實。三是加強餐飲業油煙污染管理,對油煙污染投訴案件及時進行了查處。2013年共受理油煙污染投訴案件184宗,查處184宗,全部辦結。四是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繼續推進機動車環保標志發放工作,增設機動車環保標志發放點,改善辦理流程,加快辦理速度,全年共發放環保標志30247個;加強對各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的監督和檢查,督促環保檢驗機構完成工況法改造。嚴格執行《三亞市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規定達不到國Ⅳ階段排放標準的車輛不得轉入我市,加快推進我市“黃標車”淘汰,對排放不達標車輛進行專項整治,強化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報廢、回收、拆解、注銷。2013年路面管控工作中查扣了3100輛無牌無證、假牌假證、涉牌涉證和尾氣超標機動車,并對這些車輛予以報廢處理。2013年我市共有4250輛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并全部辦理注銷登記。五是開展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通過調查,建立我市儲油庫、加油站和油罐車統計臺賬,及時將臺賬報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并向相關業主單位下達限期治理通知書,督促相關業主單位按時完成油氣回收改造工作。六是完善區域空氣質量監管體系、加強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能力建設,監測項目有可吸入顆粒物(PM )、細顆粒物(PM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六個項目,至2013年底,已按環境空氣質量新標準要求建成2個國控環境空氣監測點位,2個省控環境空氣監測點位。
6、強化環境監督管理,確保環保“三同時”制度的落實。
2013年組織召開環評文件審查會議15次,共審查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213份,其中,報告表122份、登記表47份、初審環境影響報告書44份。協助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對2000年以來審批建設項目“三同時”執行情況摸底排查,對332個建設項目進行清查、登記工作。通過加強環保批后監管,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制度,全年共完成了55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