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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廢水和主要污染物排放
2013年,全省廢水排放總量59.20億噸,其中,工業(yè)廢水排放占37.15%,生活污水排放占62.80%,垃圾和危險廢物集中式治理設施廢水排放占0.05%。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114.89萬噸,其中,工業(yè)污染源排放占18.21%,生活污染源排放占48.63%,農(nóng)業(yè)污染源排放占32.74%,垃圾和危險廢物集中式治理設施排放占0.43%。廢水中氨氮排放總量14.74萬噸,其中,工業(yè)污染源排放占9.77%,生活污染源排放占63.91%,農(nóng)業(yè)污染源排放占25.92%,垃圾和危險廢物集中式治理設施排放占0.41%。
與2012年相比,全省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減少4.81萬噸,氨氮排放總量減少0.57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