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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東湖
武漢東湖水質總體為輕度污染,營養狀態指數為輕度富營養。四個測點除湯菱湖為Ⅲ類外,其余3個測點均為Ⅳ類,主要超標項目為總磷。與2012年相比,水果湖、湯菱湖點位水質均有所好轉,其余測點水質無明顯變化,東湖水質總體保持穩定。
二、重點城市飲用水源地水質
2013年,我省在5條河流10個水庫水源地上共設置河流監測斷面31個和水庫監測點位11個,對武漢、黃石、宜昌、襄陽、十堰、荊州、荊門、鄂州、隨州、孝感、黃岡、咸寧、恩施、潛江、仙桃、天門等16個城市轄區內42個水廠39個集中式飲用水源地進行了監測。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評價,全省監測水源地月水質總達標率在94.3%~100%之間,全省監測水源地年水質達標率為99.2%,同比下降0.8個百分點。
荊州長江東區水廠、長江西區水廠2個水源地各有2個月水質超標,長江郢都水廠水源地有3個月水質超標,超標項目均為總磷。
總磷超標主要是由于上游來水總磷背景值偏高,使得我省部分沿江取水城市飲用水源地總磷濃度超標。天然水體中總磷對人體無直接危害,經水廠處理和消毒后可保證供水水質達標。
三、環境空氣質量狀況
(一)全省環境空氣質量
2013年湖北省環境空氣監測網絡十七個重點城市開展了空氣質量監測,其中武漢市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評價未達到國家二級標準,空氣質量指數(AQI)達標天數比例為43.8%;其它十六個重點城市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年均值二級標準綜合評價:十六個重點城市中有十個重點城市達到國家二級標準,達標城市比例為62.5%,與2012年相比,達標城市比例下降25.1個百分點。全省十六個重點城市空氣污染指數(API)達到優良天數的平均百分率為86.2%,與2012年(93.2%)相比,下降了7.0個百分點。
(二)武漢市
按照空氣質量新標準“三步走”實施方案要求,2013年1月1日起,武漢市10個國控監測點位,開展包括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一氧化碳(CO)、臭氧(O3)等6項指標的監測,并向公眾實時發布空氣質量信息。
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評價,2013年,武漢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為43.8%,超標天數比例為56.2%,其中輕度污染占25.8%,中度污染占13.2%,重度污染占13.2%,嚴重污染占4.0%。
圖3-1 2013 年武漢市空氣質量日報級別分布圖
2013年,武漢市PM2.5日均值濃度范圍在16μg/m3~370μg/m3之間,平均濃度為94μg/m3,按年均值二級標準(35μg/m3)評價,超標1.7倍。按日均值二級標準(75μg/m3)評價,日均值超標率為48.2%,PM2.5為城市環境空氣首要污染物。
PM10日均值濃度范圍在8μg/m3~407μg/m3之間,平均濃度為124μg/m3,按年均值二級標準(70μg/m3)評價,超標0.8倍。按日均值二級標準(150μg/m3)評價,日均值超標率為30.1%。
SO2日均值濃度范圍在5μg/m3~107μg/m3之間,平均濃度為33μg/m3,按年均值二級標準(60μg/m3)評價,未超標。按日均值二級標準(150μg/m3)評價,日均值未超標。
NO2日均值濃度范圍在16μg/m3~150μg/m3之間,平均濃度為60μg/m3,按年均值二級標準(40μg/m3)評價,超標0.5倍。按日均值二級標準(80μg/m3)評價,日均值超標率為21.9%。
CO日均值濃度范圍在0.371mg/m3~3.171mg/m3之間,平均濃度為1.077mg/m3。按日均值二級標準(4mg/m3)評價,日均值未超標。
O3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值濃度范圍在6μg/m3~226μg/m3之間,按O3日最大8小時平均第90位百分位數值(160μg/m3)評價,O3未超標。
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大、大氣擴散條件不利、區域污染和本地污染疊加等是造成空氣污染的主要原因。
(三)十六個重點城市
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及修改單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年均值二級標準綜合評價:十六個重點城市中,達標城市比例為62.5%,其中,神農架達到一級標準,占6.25%;十堰、襄陽、荊門、孝感、咸寧、隨州、恩施、潛江和天門等九個城市達到二級標準,占56.25%;黃石、宜昌、鄂州、荊州、黃岡和仙桃等六個城市超過二級標準,占37.5%。與上年同期相比,達標城市比例下降25.1個百分點。
16個重點城市空氣中SO2、NO2和PM10平均濃度分別為0.036mg/m3、0.031mg/m3、0.092mg/m3。與上年同期相比,SO2、NO2和PM10平均濃度分別上升20.0%、34.8%和10.8%。
按重點城市空氣污染指數(API)評價:全省十六個重點城市空氣污染指數達到優良天數的平均百分率為86.2%。十六個重點城市空氣指數達優良的天數在250天(荊州)~364天(神農架)范圍,其中,神農架優良天數百分率最高,為99.7%。
1.污染特征
(1)主要污染物
影響全省十六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的主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顆粒物。十六個重點城市空氣中93.6%的首要污染物為可吸入顆粒物。影響全省重點城市空氣質量的次要污染物是二氧化硫,十六個重點城市空氣中6.3%的首要污染物為二氧化硫。
(2)污染頻率
2013年全省十六個重點城市出現輕微及以上污染的頻率為801(天)次,占總天數的13.8%。其中,出現輕微污染1~64(天)次,十五個城市出現輕度污染1~36(天)次,五個城市各出現1~7(天)次中度污染,四個城市出現中度重污染1~5(天)次,一個城市出現3(天)次重污染。
(3)污染類型和時間
全省十六個重點城市空氣污染頻率較高的月份是1月、10月和12月;污染頻率較低的月份是6月、7月和8月。污染天數較多主要是受降水頻次較少和不利于大氣擴散的氣象條件所致,詳見圖3-2。
圖3-2 湖北省重點城市空氣污染類型和時間分布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