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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生態修復行動
推進純林改造工作,提高森林生態系統的生態服務功能。啟動新一輪退耕還林,在對第一輪退耕還林工程形成的1000多萬畝森林加強撫育管護和改造的基礎上,對生態脆弱區的坡耕地繼續開展退耕還林、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在珠江流域防護林工程中,采取恢復自然植被、封山育林和人工改造等綜合措施,提高混交林比例,優化防護林體系結構,構建西江千里綠色走廊。在沿海防護林工程中,從淺海水域向內陸地區建設紅樹林等沿海縱深防護林體系,打造北部灣綠色生態屏障。開展石漠化治理克難攻關,努力修復荒漠生態系統,進一步改善石漠化地區生態環境,提高農民的生活水平。
廣西生態環境十年(2000~2010年)變化遙感調查與評估工作取得新進展
完成了野外樣點和小樣區調查、野外核查結果與土地覆蓋產品數據檢查工作,廣西生態環境十年變化遙感調查的野外樣點和小樣區上報數據質量等級被評為“優秀”級別,通過了中期評估。
開展廣西沿海地區海岸帶生態紅線劃定試點工作
作為全國生態紅線劃定試點省區,啟動了沿海地區海岸帶生態紅線劃定試點工作,開展了沿海地區海岸帶生態紅線劃定資料收集、調研及劃定工作。
啟動生態旅游示范區創建工作
自治區旅游局、自治區環境保護廳聯合制定了《廣西生態旅游示范區管理規程》,啟動廣西生態旅游示范區創建工作。完成了對姑婆山森林公園申報國家級生態旅游示范區的初審、青秀山等6個旅游景區申報自治區生態旅游示范區的審查和評定工作。2013年,姑婆山森林公園獲評為首批國家級生態旅游示范區,柳州市大龍潭景區、賀州十八水原生態景區、貴港龍潭國家森林公園、北海金海灣紅樹林生態旅游區、欽州八寨溝旅游區、南寧青秀山風景名勝區獲評為首批自治區級生態旅游示范區。
土地和農村環境保護
狀況
土地
全區土地總面積2376.29萬公頃。耕地、園地、林地、草地等利用情況與2012年變化不大。
耕地
全區耕地總面積442.52萬公頃,比2012年增加1.10萬公頃。比《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土地利用總年)》確定的廣西2010年耕地保有量目標421.33萬公頃多21.19萬公頃,比自治區下達的2013年耕地保有量目標424.64萬公頃多17.88萬公頃。
農村環境
2013年4月,自治區黨委、政府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美麗廣西•清潔鄉村”活動,把清潔鄉村活動與新農村建設、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鄉風文明建設、城鄉風貌改造、農村綠化美化水平提升、鄉村基礎設施建設等緊密結合,通過集中整治,全區各地鄉村的臟、亂、差狀況得到了初步治理,農村環境點、線、面得到全面提升,鄉村環境衛生和面貌明顯改觀。
生態創建
2013年,我區創建命名17個自治區級生態鄉鎮、203個自治區級生態村。截至2013年底,全區有21個鎮獲得國家級生態鄉鎮命名,43個鄉鎮獲得自治區級生態鄉鎮命名,373個村獲得自治區級生態村命名。
石漠化
全區巖溶土地面積833萬公頃,占全區土地總面積35.1%,涉及10個市77個縣(市、區),與2012年持平,其中:石漠化土地面積193萬公頃,占巖溶土地面積的23.2%,潛在石漠化土地面積227萬公頃,占27.2%,非石漠化土地面積413萬公頃,占49.6%。在現有石漠化土地面積中,輕度27萬公頃,占14.0%,中度57萬公頃,占29.6%,重度100萬公頃,占51.9%,極重度8.7萬公頃,占4.5%。
水土流失
全區水土流失面積為505.36萬公頃,占全區土地總面積21.35%。按侵蝕強度分,輕度226.33萬公頃,中度143.95萬公頃,強烈73.71萬公頃,極強烈48.04萬公頃,劇烈13.33萬公頃。
措施與行動
土地復墾、整治成效
采取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整縣推進土地整治、農民自發整治耕地等多種模式有效推進土地整治工程。2013年,完成年度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任務346.77萬畝。
嚴守耕地紅線
開展年度耕地責任目標考核自查及對設區市耕地責任目標落實情況檢查工作,確保完成年度耕地保護任務。建立新增耕地數據底庫,并對其進行清理和評估,確保新增耕地真實有效。
加大土地整治力度
重點抓好230個今年自治區結合扶貧開發、興邊富民、整縣推進土地整治項目的前期工作,著力推進277個在建項目建設,組織開展土地整治項目年中檢查,全面掌握全區土地整治項目建設情況和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時限,促進了土地整治項目建設進度。
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加強占用耕地的審批管理
加大補充耕地的確認工作力度,全區共確認新增耕地36432.4412公頃;建設用地審查報批嚴格執行耕地“占一補一”和“先補后占”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把落實補充耕地作為建設項目通過預審的必備條件。完成建設項目用地占用耕地審查9759.1468公頃,全部實現了占補平衡。
加強課題研究,創新耕地保護機制
完成《廣西耕地保護機制研究》、《關于完善征地補償機制的研究》、《農民自發組織小塊并大塊土地整治模式研究》、《廣西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標準研究》等課題,為進一步完善耕地保護管理體系、改進管理手段和完善政策措施提供決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