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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江蘇鹽城水污染事件
2009年2月20日,因自來水水源受到酚類化合物污染,江蘇省鹽城市大面積斷水近67小時,20萬市民生活受到影響,占鹽城市市區人口的2/5。據調查,鹽城市標新化工廠為減少治污成本,居然趁大雨天偷排了30噸化工廢水,最終污染了水源地。
事后,這家廠兩名負責人因“投放危險物質罪”分別被判處10年和6年有期徒刑,這也是我國首次以這一罪名對環境污染事件作出刑事處罰。
山東沂南砷污染事件
2009年4月,山東沂南縣億鑫化工有限公司在未獲批相關手續的情況下,非法生產阿散酸,并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大量含砷有毒廢水存放在一處蓄意隱藏的污水池中。7月20日、23日深夜,趁當地降雨,這家公司用水泵將含砷量超標2.7254萬倍的廢水排放到南涑河中,造成水體嚴重污染。事后,3名涉案負責人被分別判刑,并被判共同賠償國家3714萬元的經濟損失。
陜西漢陰尾礦庫塌陷事故
2009年8月29日、30日,陜西漢陰縣黃龍金礦尾礦庫排洪涵洞尾部相繼發生兩處塌陷,約8000立方米左右尾砂泄漏。險情導致尾礦庫附近的青泥河水受到嚴重污染,并嚴重威脅漢陰縣水源地觀音河水庫水質。
2010年
紫金礦業銅酸水滲漏事故
2010年7月3日,福建省紫金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紫金山銅礦濕法廠發生銅酸水滲漏,9100立方米的污水順著排洪涵洞流入汀江。但紫金礦業卻將這起污染事故隱瞞9天才進行公告,并因應急處置不力,導致7月16日再次發生污水滲透。
2010年9月21日,信宜紫金礦業有限公司銀巖錫礦高旗嶺尾礦庫發生潰壩事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事發后,當地多名官員被停職檢查或責令辭職,相關企業負責人被刑事拘留。2010年10月8日,福建省環保局對紫金礦業作出罰款956.313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松花江化工桶事件
2010年7月28日,吉林省兩家化工企業的倉庫被洪水沖毀,7138只物料桶被沖入溫德河,隨后進入松花江,污染帶長5公里。為防止危機擴大,沿岸出動上萬人攔截,城市供水管道被切斷。
2011年
云南曲靖鉻渣污染事件
2011年8月,云南曲靖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將5222.38噸重毒化工廢料鉻渣非法傾倒,導致珠江源頭南盤江水質受到嚴重污染,農村77頭牲畜死亡,并對周圍農村及山區留下長期的生態風險。
2014年
江蘇靖江水污染事件
2014年5月9日上午,江蘇省靖江市因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異常停止供水,全市近70萬人的生產、生活因此受影響,并引發了搶水潮。事件發生后,當地政府因及時應對:第一時間啟用備用水源,5月11日上午恢復正常供水。
據介紹,已經基本可以認定造成靖江水污染的原因是犯罪式排放、傾倒危廢行為。案件已移交警方調查。
本文由本報記者文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