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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建華 尹明軍 雷凱銳
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自施行以來,各地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取得積極進展,公眾減噪意識明顯提高,噪聲監管體制機制逐步完善。但是一些地方也發現,防治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筆者對湖北省建始縣噪聲污染防治情況進行了調研,進行了如下思考。
噪聲污染防治存在的問題
當前,噪聲污染防治存在以下幾方面問題:
一是城市功能區劃和有關布局相對滯后。城市功能區劃不合理是噪聲污染防治的根本原因。一些地方城區未開展功能區劃分,造成區域商住混雜,特別是臨街商住混合樓較多,餐飲、文化娛樂、鐵器加工等行業混雜在居民樓內,影響了居民正常生活。部分娛樂場所、商場、廣場與居民區布局不合理,致使一些長期困擾居民的噪聲污染問題難以從根本上得到解決。
二是噪聲污染調查取證反復性大而且難。噪聲污染存在瞬時性、分散性等特點,隨著設備的關停而消失,給執法取證帶來很多困難。一些建筑施工單位發現環保部門來查處時,立即降低噪聲或停工,很難測出超標值;商場使用高音喇叭促銷更具有臨時性、隨機性的特點,音量又可以迅速調節。這樣造成個別行為人與執法隊員打“游擊戰”,這是造成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重復投訴的原因。
三是部門聯動執法力度和措施仍需加強。一些地方環境噪聲污染問題查而不止、禁而不絕,反映出一些地方在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方面的依法查處力度還不夠強,多部門聯動、反應迅速的執法協作機制尚不健全,職責不明、管理交叉、推諉漏管現象時有發生。此外,各類商業促銷宣傳活動開展前,未到噪聲監管職能部門備案,直到擾民舉報有關部門才知曉到現場勸戒或查處,加之對偶發性噪聲污染缺乏有效的取證手段和措施,影響了環境噪聲執法效能。
四是產生噪聲源項目環境準入把關不力。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第九條規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辦理消防、衛生、環境保護等審批手續的,從其規定。從實際來看,加工業、娛樂業、飲食業等未嚴格按照環評法的規定,履行環評及審批手續,選址不合理,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導致擾民現象時有發生。
防治噪聲污染的建議
城市噪聲污染控制是關乎人居環境和生態文明的重要內容之一。為有效防治環境噪聲污染,保障公眾健康,維護居民的聲環境權益,提升城市品位,改善聲環境質量,應努力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加大重點領域噪聲污染防治力度。一是深化工業企業噪聲污染防治。加大敏感區內噪聲排放超標污染源整治力度,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在城區從事金屬、非金屬加工活動時,禁止在露天及公共通道從事產生噪聲污染的活動。
二是加強建筑施工噪聲監督管理。在城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除搶修、搶險外,原則上禁止在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6時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活動。加強施工噪聲排放申報管理,實施城市建筑施工環保公告制度。強化城市夜間施工審批管理,對建筑施工進行實時監督。
三是推進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部署集中開展城區噪聲污染防治專項整治活動。在商業經營活動中、鬧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嚴禁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取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在城區范圍內的公園、廣場從事健身、跳舞活動時,要控制音量,不得影響居民休息。餐飲店鋪尤其是夜宵門店,不得戶外經營。
四是加強交通運輸噪聲監管。對噪聲嚴管區內機動車實行禁鳴,在居民敏感區域車輛限速行駛嚴格控制鳴笛。
五是加強中高考期間的綠色護考工作,為考生創造良好的考試環境。
六是劃定噪聲嚴管區。在噪聲嚴管區,禁止使用高音廣播喇叭進行商業宣傳活動,禁止使用商業廣告宣傳車招攬顧客,禁止組織娛樂、集會以及其他使用音響器材可能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活動。
完善噪聲敏感區域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噪聲敏感區保護制度,明確敏感區范圍和管理措施,加大敏感區聲環境質量改善力度。
合理規劃布局建筑物與交通干線的防噪聲距離,使居民樓、辦公樓、學校等噪聲敏感建筑物遠離噪聲源,實現“鬧靜分開”。
逐步建立民用建筑隔聲質量驗收制度,將室內聲環境檢測納入新建建筑竣工環保驗收條件。實施建筑聲環境質量狀況告知制度,推動物業單位參與聲環境管理。結合“綠色社區”創建,在城區建設一批環境優美、綠化達標、安靜舒適的住宅小區,建章立制,并公示小區居民共同遵守。
健全噪聲污染防治長效管理機制。以貫徹落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為抓手,進一步健全管理機制,明確各職能部門及基層社區的工作職責,加強組織協調、信息互通,形成齊抓共管、協作配合的工作局面。
建立從源頭控制噪聲污染的長效管理機制,定期召開噪聲污染專題工作聯系會議,有針對性地對噪聲污染采取相應措施,把一些噪聲擾民嚴重、群眾反響強烈、久拖不決的噪聲污染問題列入聯合執法整治工作的重點,對相關生產經營企業和加工作坊進行“關、停、整、改、拆”。
對各類商業促銷宣傳活動實行環保、公安、城管等部門先行登記備案制度,增強監管、取證和執法效能。
嚴格有關噪聲源項目環境準入政策,積極爭取工商、文化等部門的支持配合,在項目審批前,將環境影響評價納入前置條件,從源頭上控制噪聲污染擾民問題。
加強城區聲環境功能的調研,適時啟動新、老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方案的編制。加大聲環境監測頻次和治理情況檢查力度,定期通報城市聲環境質量狀況。
加強宣傳提升公眾參與面。通過網絡、電視、短信等媒介進行廣泛宣傳噪聲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知識,讓公眾了解環境噪聲污染對人體健康的危害性,提升參與的主觀能動性。通過持續、系列的宣傳活動,增強市民的環境意識,提高文明素養。
充分發揮媒體對各類噪聲擾民的輿論監督,加大噪聲違法查處的曝光力度。公布熱線電話,暢通投訴渠道,認真接受居民監督,對產生影響他人的噪聲污染現象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切實解決影響居民切身利益的環境噪聲污染問題,把噪聲污染防治工作作為一項長久性工作抓好、抓實。通過一系列措施,使環境質量在“十二五”期間有明顯的改善,確保廣大群眾有一個良好、安靜、舒適的生活、工作環境。
作者單位:湖北省建始縣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