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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許可證
(國核安證字 Z(14)19 號)
單位名稱:安徽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滕學仁
單位住所:安徽省天長市安纜大道 1 號
設備類別:電纜
核安全級別:1E 級
國家核安全局審查了安徽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許可證延續申請,結合安徽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上一持證周期內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活動開展情況,認為安徽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在所申請的民用核安全電氣設備制造方面保持了《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及《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制造安裝和無損檢驗監督管理規定》(HAF601)第八條所要求的各項能力,決定批準安徽電纜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請,并頒發此證。
安徽電纜股份有限公司在民用核安全電氣設備制造活動中必須遵守下列許可證條件:
一、僅限于從事許可證范圍(見附表)規定的民用核安全電氣設備制造活動。
二、嚴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要求,認真履行報告與備案制度。
三、持證期間,嚴格履行申請文件和申請審查中的全部承諾。
四、持證期間,有效實施質量保證體系。
五、制造活動開始前,完成有關的工藝評定和工藝試驗項目。
許可證有效期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