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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小麥收割后不再發生秸稈焚燒現象,河南許昌專門下發了“全面禁燒令”。對全市出現“第一把火”的鄉鎮,處以10萬元罰款,并對黨政主要負責人予以取消評先資格等處罰。
對農民來說,秸稈禁燒后,秸稈沒去處,雖有個別生物發電企業、造紙企業收購,但價格低、收量有限;雖有部分企業收購秸稈搞畜牧養殖或食用菌種植等,也如杯水車薪,解決不了實際問題。
焚燒秸稈,確實當禁。但僅“禁”還不行,還得尋找處理秸稈的出路。比如,大力推進機械化收集,組織農機合作社與農戶簽訂秸稈還田作業協議等等;建立政府支持、市場導向的秸稈綜合利用機制,做好秸稈禁燒后病蟲害預防及治理的服務工作,等等。如此,才可能避免“死灰復燃”“卷土重來”。(江蘇徐州 陳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