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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蘇省環境狀況公報/全文

發布時間: 2014-06-05 15:17:06  |  來源: 中國發展門戶網  |  作者: 佚名  |  責任編輯: 方青
關鍵詞: 環境信訪 環境執法 環境違法 農業污染源 水專項

(三)聲環境

全省城市聲環境質量總體較好,晝間達標情況優于夜間,社會生活噪聲和道路交通噪聲是主要影響因素。

1.區域環境噪聲

區域環境噪聲晝、夜平均等效聲級分別為54.5dB(A)和46.1dB(A),根據《環境噪聲監測技術規范城市聲環境常規監測》(HJ640-2012)評價,分別達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晝間二級和夜間三級水平。影響聲環境質量的主要聲源為社會生活噪聲,所占比例為54.6%;其次為交通噪聲、工業噪聲和施工噪聲,所占比例分別為21.9%、20.3%和3.2%。

13個省轄城市中,南京、徐州、常州、蘇州、連云港、淮安、鹽城、揚州和宿遷9市晝間噪聲達到二級水平;徐州、常州、連云港、鹽城和揚州5市夜間噪聲達到二級水平。

2.功能區噪聲

依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評價,全省1~4(4a、4b)類功能區聲環境晝間達標率分別為99.3%、97.8%、99.3%、98.8%和100%,夜間達標率分別為89.9%、93.3%、98.6%、73.2%和100%。城市交通干線兩側區域夜間噪聲是影響功能區聲環境質量的主要因素。

全省環境噪聲平均等效聲級表現出與城市日常生產、生活和作息規律相似的變化特征,晝間8~18時平均等效聲級維持在較高水平。

3.道路交通噪聲

全省城市道路交通晝、夜間聲環境質量總體評價為好,平均等效聲級分別為66.8dB(A)和55.7dB(A),均達道路交通噪聲強度等級一級。

全省晝間超過70dB(A)(國家晝間標準限值)的路段長度占監測道路總長比例為14%,夜間超過60 dB(A)(國家夜間標準限值)的路段長度占比為20.5%。

(四)生物環境

太湖、長江、京杭大運河等主要水體水生生物多樣性調查結果顯示,2013年全省水生生物環境總體保持穩定。主要河流底棲動物物種多樣性評價等級為豐富的斷面占4.4%,較豐富、一般、貧乏和極貧乏的斷面分別占33.3%、31.9%、15.9%、8.7%,未采集到底棲動物物種的斷面占5.8%。主要湖泊底棲動物多樣性狀況好于河流,物種豐富的測點占5.8%,較豐富、一般和貧乏的測點分別占55.8%、32.6%、5.8%。

與2012年相比,主要河流底棲動物物種豐富和較豐富斷面比例合計上升2.9個百分點,主要湖泊底棲動物物種豐富和較豐富測點比例合計下降3.1個百分點。

采用《大氣微生物污染級別劃分標準》評價,2013年全省省轄城市環境空氣中細菌含量評價為清潔的測點比例為58.7%,同比下降1.6%;霉菌含量評價為清潔的測點比例為55.4%,同比持平。

(五)近岸海域

全省近岸海域24個海水水質測點中,符合或優于《海水水質標準》(GB 3097-1997)二類標準的測點比例為58.3%,三類標準的測點比例為41.7%,無四類海水。與2012年相比,二類測點比例下降4.2個百分點。

12個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中,有10個海水水質達標,達標率為83.3%,與2012年持平。15個近岸海域海洋沉積物環境質量測點中有9個符合《海洋沉積物質量》(GB 18668-2002)一類標準,占總數的60.0%,較2012年下降13.3個百分點。

31個主要入海河流監測斷面中,水質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Ⅲ類標準的斷面占35.5%,Ⅳ~Ⅴ類斷面占51.6%,劣Ⅴ類斷面占12.9%。與2012年相比,符合Ⅲ類標準的斷面比例下降6.4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降低9.7個百分點。

(六)輻射環境

2013年,全省輻射環境34個國控點和272個省控點監測結果表明,輻射環境質量保持在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范圍內。太湖、淮河、長江等重點流域水體中天然及人工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本底范圍內;重點飲用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指標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環境中電磁輻射監測結果均低于《電磁輻射防護規定》(GB8702-1988)中公眾導出限值的要求。

田灣核電站外圍輻射環境監控系統運行正常,6個實時在線自動監測站以及核電站外圍30公里范圍內陸地環境和海洋環境介質樣品監測結果表明,核電站周圍陸地伽馬輻射空氣吸收劑量率、環境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本底水平統計漲落范圍內。

稀土冶煉加工及核技術應用等重點污染源企業周圍輻射環境質量在江蘇省天然本底水平范圍內;廣播電視發射臺、移動通信基站、高壓輸變電工程等重點設施周圍環境監測點電磁輻射水平滿足相應環境標準的要求。

2013年春節期間,為有效應對朝鮮核試驗,我省組織開展了環境應急監測。自動監測站以及樣品復檢分析結果表明,朝鮮第三次核試驗未對我省環境和公眾健康造成影響。

(七)固體廢物

2013年全省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11443.77萬噸,綜合利用量10651.66萬噸,處置量745.39萬噸,貯存量83.05萬噸。危險廢物產生量214.99萬噸,綜合利用量105.97萬噸,處置量107.44萬噸,貯存量3.77萬噸。

截至2013年底,我省共有污水處理廠459座,實際處理污水量1041萬噸/天,日產生污泥量7594噸。全省初步形成以焚燒處置方式為主,建材綜合利用、填埋、堆肥和土地利用處置方式并存的污泥處置結構。

江蘇省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數量達到305家,年處置利用能力達到554.2萬噸。共建成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39座,其中焚燒處置設施31座,焚燒處置能力19.8萬噸;填埋設施8座,填埋處置能力14.1萬噸,基本建成危險廢物綜合利用、處理處置網絡。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共接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545.1萬臺,拆解544.3萬臺。

二、措施與行動

(一)生態文明建設工程

全面部署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希望江蘇在“率先”、“帶頭”、“先行”內涵中,把生態文明作為一個標桿,為建設美麗中國做出貢獻。省委召開十二屆五次全會,首次以全委會形式專題部署生態文明建設,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擴大到51個。省委、省政府印發了《關于深入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程率先建成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的意見》,省政府出臺了全國首個省級生態文明建設規劃,明確以生態空間保護、經濟綠色轉型、環境質量改善、生態生活全民、生態文化傳播、綠色科技支撐、生態制度創新“七大行動”為抓手,大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工程,并制定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指標體系”,涵蓋生態空間、生態經濟、生態環境、生態生活、生態文化和生態制度、百姓滿意度7大類20項46個指標,計劃經過10年左右時間的不懈努力,實現生態省建設目標,率先建成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實現“四個顯著”——生態文明理念顯著增強、綠色發展水平顯著提升、污染排放總量顯著下降、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改善。

系統實施生態空間管控。在全國率先出臺省級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按照“保護優先、合理布局、控管結合、分級保護、相對穩定”的原則,全省共劃定15種類型、779塊生態紅線區域,總面積2.4萬平方公里,其中紅線區的陸域面積為2.28萬平方公里,占全省國土面積的22.2%。省政府還相繼出臺了《江蘇省生態補償轉移支付暫行辦法》和《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監督管理考核暫行辦法》,對實施生態紅線區域保護的地區給予生態補償,2013年首次安排生態補償轉移支付資金10億元,用于生態紅線區域的環境保護和生態修復。

積極推進生態創建。全省堅持把生態創建作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載體和有效抓手,累計建成國家生態市縣22個,占全國總數的44%;15個地區生態市縣建設通過環保部公示,即將命名;37個地區被環保部批準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試點。鎮江被列為生態文明綜合改革試點城市,揚州建成首個國家地級生態市。新增5個地區生態文明建設規劃通過論證,全省所有市縣生態建設規劃實現全覆蓋。新增157個省級以上生態鄉鎮,生態省建設基礎不斷夯實。

常州鐘樓經濟開發區和江陰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通過環保部、商務部、科技部組織的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考核驗收,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等8家園區被批準建設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丹陽經濟開發區等10家開發區被命名為省級生態工業園區。溧陽天目湖、姜堰溱湖景區建成國家生態旅游示范區,連云港市花果山景區等7家景區建成省級生態旅游示范區。

(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

完成年度污染減排任務。全省進一步加大落后產能的淘汰力度,不斷優化產業結構,推進廢水和廢氣污染物減排工程建設,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2013年,我省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四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分別為114.89萬噸、14.74萬噸、94.17萬噸、133.80萬噸,較2012年分別削減了4.03%、3.73%、5.07%和9.57%,削減比例均達到2.8%、3.0%、4.0%、6.0%的年度減排目標要求。

全年完成水主要污染物減排項目1652個,新增城鎮污水處理能力88萬立方米/日,建設城鎮污水收集主干管道3000公里,新增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覆蓋建制鎮80余個,建設企業深度治理和再生水回用工程59家。省財政投入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資金1884萬元,建成規模化養殖場治污工程594家,新建規模畜禽場畜禽糞污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工程515處,改造發酵床養殖圈舍25萬平方米。

完成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項目821個,省級財政共安排火電脫硝資金3億元、脫硫資金1億元、機動車淘汰資金1億元、除塵和非電行業脫硝示范工程資金5000萬元。關停小火電機組47萬千瓦,完成燃煤機組脫硝設施建設60臺(2450萬千瓦),拆除火電機組煙氣旁路18個,升級改造脫硫設施8臺,實現集中供熱替代小鍋爐項目13個,完成企業煤改天然氣項目32個,建成新型干法熟料水泥窯脫硝設施15條,完成鋼鐵燒結機脫硫設施改造7臺,淘汰老舊機動車7.3萬輛。

嚴格環保準入。2013年,全省共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36429個,總投資31436.6億元;勸退否決160個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項目,涉及投資超過90億元。完成輻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1345份,輻射安全許可證審批1950份,放射源轉讓、轉移等審批備案1329份。出臺文件進一步調整下放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和工作規程,進一步提高審批效能,規范信息公開,推動公眾參與。

(三)大氣污染治理和聯防聯控

制定嚴格的大氣污染防治法規、標準。把改善空氣質量作為最緊迫、最重要的民生工程,嚴格控制大氣污染物排放,省人大常委會修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省政府頒布《江蘇省大氣顆粒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編制出臺蘇Ⅴ車用汽油污染物排放等地方標準,研究制訂化工廢氣、表面涂裝等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統籌實施大氣污染防治工程。省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下達10大類900個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工程項目,實際完成1173項。全省各市、縣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總面積達5188平方公里,為建成區的1.2倍。出臺全省燃煤鍋爐整治方案,蘇州完成國家燃煤鍋爐整治一期試點。全省火電機組近60%裝機容量完成除塵提標改造,落實鋼鐵、水泥等重點行業大氣特別排放限值。加強揮發性有機污染物治理,推進9個省級化工園區整治試點,在19家大型化工企業推行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

全面加強機動車尾氣污染治理。全省共有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141家,覆蓋全省各市縣,擁有汽油車穩態工況法檢測線333條,柴油車自由加速不透光煙度法檢測線200條。全年共檢測機動車459萬輛,核發環保檢驗合格標志552萬張。全省對新購和轉入的輕型汽油車執行國Ⅳ標準,自2013年10月起,沿江8市全面供應國Ⅴ標準車用汽油,年底前蘇北5市供應國Ⅳ車用乙醇汽油。13個省轄市和部分縣(市)劃定了黃標車區域限行范圍,南京市率先建成黃標車區域限行電子執法系統。全省共有3671個加油站、48座儲油庫、1071輛油罐車實施油氣回收治理,治理完成率達94%。

不斷加強施工揚塵治理。擴大《江蘇省城市施工工地揚塵排污費征收管理試行辦法》的試點范圍,在南京市試點調整揚塵排污費征收標準,采取經濟手段促進治塵措施落實。省住建、環保部門聯合開展建筑揚塵、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運輸處置督查,對防塵不力的工程項目及施工單位進行通報。

狠抓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若干政策措施》,建立秸稈利用考核機制,安排3.4億元專項補助資金,夏秋兩季分別召開秸稈禁燒與綜合利用工作會議。省發改委、農委、環保廳、農機局開展聯合督查,省人大常委會、省監察廳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效能監察,實行嚴厲的焚燒問責制。各地把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納入政府政績考核體系,建立五級禁燒網絡,嚴格秸稈禁燒考核和責任追究,嚴肅查處“第一把火”。省環保廳完善衛星遙感、路面巡查和PM2.5自動監測“三位一體”的監管模式,對秸稈大面積焚燒的地區約談政府負責同志,對工作不力的黨政干部給予紀律處分。環保部衛星遙感監測顯示去年全省秸稈火點同比下降46.5%。

加強區域協作。推進長三角區域協作,強化亞青會期間蘇皖省際合作,協同推進區域空氣質量改善。加強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在全國率先實現縣級PM2.5監測全覆蓋,啟動江蘇省大氣污染控制聯合實驗室建設。省環保、氣象部門搭建監測信息交換與會商平臺,開展大氣質量預測預報工作,2013年9月起每月公布各市空氣質量排名。發布大氣重污染預警與應急方案,組織和推進省級和各地大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編制,完善應對措施。開展全省大氣污染源清單調查,推進南京及周邊地區大氣復合污染成因及對策研究。

(四)流域和區域污染防治

積極推進太湖流域污染治理。落實“河長、斷面長”責任,統籌推進控源截污等長效治理措施。密切監控太湖湖體、重點飲用水源地、重點河流水質和藻情變化,定期通報重點斷面水質情況,深化水質異常波動調查處置機制,對問題突出的地方政府進行約談。在持續高溫、少雨等極端不利條件下,進一步強化監測預警、執法監管和應急防控,確保重點飲用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太湖連續第六年實現安全度夏,流域總體水質保持穩定。

加快淮河、長江流域治污規劃實施。淮河流域規劃項目建成投運的項目占比達45%,建立淮河流域斷面長制,23個國家考核斷面逐步確定地方黨政負責人擔任斷面長;長江流域國家規劃治污項目完成率超過序時進度要求,開展長江綠色生態廓道建設研究,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對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淮河、長江流域治污工作順利通過國家考核。

加強南水北調沿線環境監管和水質監測預警。實施加密監測,強化應急防控,發布控制船舶污染公告,制定化學品限制清單,圓滿完成南水北調東線通水試驗,實現達標通水的預期目標,順利通過國家南水北調治污規劃實施情況評估。

強化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開展國家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規劃中期評估,完成34個鄉鎮飲用水源地保護區劃分工作并經省政府批復實施,加強飲用水源地專項執法檢查,推進飲用水源保護區規范整治。啟動地下水基礎環境調查工作,完成階段性調查任務。

開展全省城市河道環境綜合整治。出臺全省城市河道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指導意見,制定城市河道環境綜合整治評估標準,城市河道整治取得階段性成效。2013年全省累計投入資金37億元左右,整治城市河道長度275千米,104條城市河道有70條河道整治達到評估標準要求。

加強重金屬污染防治。編制重金屬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實施方案,22個列入國家規劃和232個列入省規劃的重點工程項目分別完成了82%和76%。開展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中期評估和重金屬重點行業專項整治,基本完成太湖流域電鍍行業專項整治工作。開展了全省涉重污染源試點調查與排污指標有償使用基礎調查。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在國家考核中名列首位。

加強化工園區整治管理。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化工園區(集中區)環境保護工作的要求,制定《江蘇省化工園區環境保護體系建設標準(暫行)》。加強園區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全省58個化工園區中有55個化工園區全面實施了園區污水集中處理,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能力達到159萬噸,鋪設配套管網總長度達到1947公里;45個園區建成集中供熱設施并投運;16個園區建成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并投運。完善化工園區環境監測監控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11個園區建成了空氣自動監測預警網絡,55個園區完成企業應急預案編制,19個園區基本完成環境防護距離范圍內敏感目標搬遷。

加強農村和自然保護區環境管理。全面完成國家三年農村環境連片綜合整治試點工作,集中推進省級太湖一、二級保護區連片整治示范。三年全省累計投入23.1億元,在21個縣(市、區)、217個建制鎮、3200多個行政村開展整治工作,建成農村污水處理設施982套、生活垃圾轉運站132座、畜禽糞便集中處置中心11座,鋪設污水收集管網4300公里,近900萬農民群眾直接受益。加強自然保護區規范管理,實施鹽城珍禽自然保護區退漁還濕和泗洪洪澤湖濕地自然保護區內養殖戶轉產搬遷工程。有序實施亞行貸款鹽城濕地保護項目。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編制《江蘇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1—2030年)》。

(五)環境執法監督管理

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環境執法力度持續加大,全省共出動環境執法人員67.76萬人,檢查企業25.07萬家,立案查處違法企業5403起。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組織開展化工園區、電鍍企業、危險廢物等專項檢查。先后約談了7個市(縣、區)政府分管負責同志,對興化市和戴南鎮實施建設項目區域限批。全省征收排污費總額21.01億元,連續13年位居全國第一,省本級征收1.06億元。

積極推進環境執法聯動。省政府組織召開全省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推進會,建立由省政府副秘書長召集、公檢法和環保部門參加的省級聯席會議制度,司法聯動取得實質性進展。省法院、檢察院、環保廳、公安廳聯合出臺《關于建立實施環境執法聯動工作機制的意見(試行)》。無錫、蘇州、南京等地公安機關成立專門的環保案件偵辦機構,無錫、常州、宿遷等地成立環保法庭,無錫濱湖區檢察院成立環保案件辦理機構。省環保廳制定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辦理過程中環境監測數據認定、危險廢物鑒定等工作程序。全年全省環保系統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環境違法犯罪案件44起。

配合省監察廳、省政府法制辦組織開展規范基層行政執法專項行動,配合省紀委舉辦全省執法監察駐點實戰演練活動,組織環境監察專項稽查,開展環保執法案卷專項評查活動。省環保廳和南京、無錫、常州、蘇州、南通等5市全面建成使用移動執法系統。省廳和13個省轄市均已在網站設置了污染源監管信息公開專欄,定期公布污染源監管和重點案件查處信息。

加強環境風險防控。印發《江蘇省重點環境風險企業整治與防控方案》,全面推動全省840家重大及1944家較大等級環境風險企業開展環境安全達標建設。修編《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成對全省313家重點風險企業的預案編制、評估和備案工作。與山東省環保廳簽訂了《跨界環境污染糾紛處置工作機制》,組織沿江八市環保部門聯合簽署了《長江流域江蘇段沿江八城市長江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聯動合作協議》。建成環境應急物資庫南京基地,組織各地環保部門開展應急演練12次,參與政府演練9次,組織企業開展演練243次。

妥善處置環境突發事件和環境信訪案件。全年接報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125起,無重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省廳領導12人次參加接訪,接待群眾11批19人次,涉及12件環境信訪問題;帶案下訪28件次,涉及47個信訪問題。全省113個市、縣(市、區)環保局領導干部參加接訪1562人次,調處689件環境信訪問題;帶案下訪1346人次,涉及1384件環境信訪,解決了一批久拖不決的環境信訪問題。全省環保部門共受理群眾環境訴求84822件(次),排查出601件環境矛盾糾紛,已化解555件。

(六)環境監測預警與信息化

進一步貫徹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不斷提升全省環境監測預警能力。2013年系統改建了53個縣(市、區)空氣自動監測站,完成了25個國家縣級模范城市空氣自動站建設任務,在全國率先實現縣域PM2.5監測能力全覆蓋。啟動了區域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建立了與氣象部門進行預警預報會商和信息發布機制。組織開展太湖藍藻監測預警和枯水期應急監測工作,為連續6年實現太湖安全度夏提供了技術支持和決策依據。完成了14個南水北調水質自動站建設任務。

全面推進環境監測站標準化建設,在全國率先通過環保部組織的整體驗收。通過監測站標準化建設,“十二五”期間全省監測機構新增編制超過500人,固定資產總值增長近兩倍,基本儀器、應急裝備補充較快。全省85家環境監測站全部通過了計量認證,80%以上通過實驗室認可,省轄市站平均監測分析能力項目高達411項,其中11家具備飲用水監測指標全分析能力。

切實加強國控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企業自測,及時向社會發布監測信息,連續2年在全國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運行考核中位列第一。完成生態環境十年變化(2000-2010年)遙感調查和評估工作,為揭示我省生態環境變化規律奠定基礎。

進一步完善全省生態環境監控系統(簡稱“1831”平臺)。加強異常信息的預警和通報,深化江蘇環保網站信息公開,推進環保行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實現環保行政權力事項網上運行全覆蓋和網上行政監察全覆蓋。網上運行160項在用權力,年度累計網上辦件總數為1226件。江蘇環保網站被評為“2013年度省級環保廳(局)優秀政府網站”,榮獲2013年度“中國政務網站優秀獎”。

加快推進環境監測社會化試點。引導培育環境檢測市場,印發了《關于開展江蘇省社會環境檢測機構監管試點工作的通知》,篩選了9家社會環境檢測機構進入試點,積極探索環境監測工作改革與轉型發展。

(七)政策科技改革創新

全省環保系統進一步完善環境法制建設。《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修改)、《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洪澤湖水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環境保護條例》(修改)、《江蘇省減少污染物排放條例》等5件立法項目列入省人大常委會2013-2017年立法規劃,其中,省人大常委會已審議通過《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開展環保信用體系建設。出臺《江蘇省企業環保信用評價及信用管理暫行辦法》和《江蘇省企業環保信用評價標準和評價辦法》,與省銀監局、省信用辦聯合建立環保信用信息聯動共享機制。2012年度國控重點污染源921家企業全部在“江蘇省企業環保信用管理平臺”中進行信用信息歸集、初評、復核和終審。2012年、2013年連續兩年被省信用辦評為省級部門實施應用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示范工程總結驗收一等獎。全省1720家環境風險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險,承保責任限額27.07億元,居全國前列。

加大科技創新力度。“十一五”期間國家重大科技水專項湖泊富營養化控制和監控預警兩個主題在我省啟動的19個課題全部通過驗收,爭取國家“十二五”水專項在我省立項18個課題,中央和地方財政共投入資金14.66億元。設立省級環保科研課題69項,下達資助經費1900萬元。全省有1項成果獲國家環保科技二等獎,4項獲三等獎,31項成果獲江蘇環保科技獎。開展《江蘇省化工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在用壓燃式發動機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加載減速工況法)》、《江蘇省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等3項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研究,以及《在用點燃式發動機輕型汽車穩態工況法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966-2006)》的標準修訂工作。建立生態環境監控標準體系,分為9個大類31個二級分類,新建32條“1831”平臺關鍵技術標準。

(八)宣傳教育與國際交流

通過宣傳教育推動我省生態文明建設不斷走向深入。舉辦“生態江蘇在行動”大型環保公益活動,向社會發布《江蘇省生態文明行為規范》,組織開展首屆全省環境宣傳教育周活動,開展“2013國際生物多樣性年”主題宣傳和“5·22”生物多樣性日宣傳活動,承辦中國生物多樣性伙伴關系和行動框架能力建設項目(CBPF項目)進展年度交流會,舉辦首屆“生態文明·美麗江蘇”大型攝影作品巡回展和4次“公眾看環保”活動。召開新聞發布會(通氣會、集中采訪)40場,江蘇環保工作被主流媒體廣泛報道。“@江蘇環保”政務微博粉絲量達到166.2萬,被人民網輿情監測室評為年度全國“十大環保機構微博”第一名。全年編制《每日環境輿情簡報》323期。成立全省環保社會組織聯盟,開展城市河道環境綜合整治公眾監督活動。

認真履行與友好國家簽署的合作協議,與德國巴符州能源與環境部、俄羅斯核動力康采恩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壤及地下水環境保護協會分別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及合作協議,在核與輻射、土壤及地下水防治等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召開江蘇-荷蘭北布拉邦省土壤修復、中美大氣環境污染預警等交流會,實施中日合作土壤污染防治技術項目、江蘇-東約特蘭省清潔生產審計項目。邀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12個國家和地區100余家企業參加2013南京(國際)環保產業展示會,展示會期間分別與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舉辦了7場企業對接與環境行政交流活動,組織200多家中方企業與外方交流環保技術,促進雙方實現優勢互補和資源共享。全年共接待來自美國、荷蘭、澳大利亞、瑞典、日本、韓國等國家20多個外國代表團來訪。

深入推進“江蘇省履行斯德哥爾摩公約能力建設項目”,完成新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s)調查,召開POPs污染防治專題研討會,開展POPs污染場地土壤修復技術評價體系研究,并在全國率先通過環保部組織的項目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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