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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環保廳日前下發的《關于嚴格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的通知》中,兩個“堅決”再次彰顯“死磕”污染的決心和信心。
第一個“堅決”:對沒有合法手續且超標排污的項目要堅決實施停產治理;第二個“堅決”:對具備合法手續但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要實施限產治理,經限產治理仍不能達標的要堅決實施停產治理。
山東省環保廳要求,自3月1日起,相關工業企業外排廢氣污染物執行嚴于國家標準的地方新標準限值,各級環保部門按照新標準限值判定是否達標排放。
據悉,山東省組織制定了《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利用8年時間分4個時段,逐步實現污染物排放標準與環境質量標準的銜接。
同時,山東省制訂火電、鋼鐵等5項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有的比國家標準加嚴了好幾倍,于2013年5月經山東省政府批準發布,并于同年9月1日實施。
山東省環保廳給予有關企業半年治理期限,自今年3月1日起,相關工業企業外排廢氣污染物執行新標準限值。
據了解,《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分4個時段逐步加嚴?;痣姀S標準劃分為兩個時段逐步加嚴。2013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為第一時段,現有企業與新建企業執行不同排放限值。2017年1月1日起,現有企業與新建企業執行相同排放限值。鋼鐵、建材、鍋爐和工業爐窯標準劃分為兩個時段逐步加嚴。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為第一時段,現有企業與新建企業執行不同排放限值;2015年1月1日起,現有企業與新建企業執行相同排放限值。
山東省環保廳副廳長謝鋒告訴記者:“實施分階段逐步加嚴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是有效控制工業企業污染排放強度、實現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關鍵措施,是倒逼污染行業轉方式、調結構的重要手段。”
山東省環保廳要求,認真清理未批先建、邊批邊建、未批未驗投產的涉及廢氣排放的建設項目,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超標排污、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項目,堅決實施關停。(記者周雁凌 季英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