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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學社中央日前提交提案建議,土地污染防治應實行地方政府負責制,盡快出臺《土壤污染防治法》。
九三學社中央在提案中表示,土地污染防治實行地方政府負責制。建議設立土壤污染管治區,由地方政府負責,對區域內受污染土地進行管護、治理,不適合農業種植的限制種植;同時,為了不讓土壤污染狀況進一步惡化,應限制一些工業活動,并建立土壤污染檔案庫,對污染土地進行連續跟蹤。應當盡快出臺《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與土壤修復的國家技術標準。
此外,盡快明確“誰污染誰治理”原則,理順管理體制,從源頭減少污染;建議成立由環保部門牽頭管理的專業化土壤修復管理平臺。建議加強重金屬污染源解析研究,明確污染源排放清單,定量識別污染來源,實現源頭管理。同時,加大民間資本注入,建立相關的土壤污染防治與修復基金,減輕融資壓力,探索土壤修復的市場化機制,發展土壤修復相關產業。
九三學社中央還建議,成立城鄉一體的市、縣、鄉、村四級受重金屬污染土地流轉服務中心、土地產權交易市場和流轉信息網絡,探索更為安全、經濟的重金屬污染修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