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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環境報綜合報道 3月1日起,《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開始實施。
從3月1日零時起,北京市環保局組織全市環保執法力量,開展“零點行動”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正式啟動運用《條例》全面開展大氣污染防治。
專項執法檢查以燃煤鍋爐為重點,對以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單位進行突擊檢查,檢查對象集中于燃煤鍋爐、混凝土攪拌站、石油化工、餐飲業等重點行業。
檢查發現,通州、昌平、懷柔5家企業存在違法排污行為,表現為料堆未采取措施、環保審批手續不全、未安裝在線監控設施、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超標排放等。
檢查組提出了初步處理意見,擬立案查處。
根據計劃,今年4~12月,北京市環保局每月還將根據群眾舉報、季節特點和日常執法中發現的突出大氣污染問題,確定1~2個行業或領域開展專項整治。
對于專項檢查中發現的違法單位,北京市將依據《條例》進行處罰,并及時通過媒體曝光,還要納入企業信用系統,在綠色信貸、上市核查等方面予以限制。